別再碰瓷兒“特色小鎮”了!

別再碰瓷兒“特色小鎮”了!

自古以來,對於烏托邦的種種探討也逐漸通過各種實踐付諸行動。從傅立葉設計的法郎吉,再到歐文的“新和諧公社”,烏托邦實驗如火如荼。

儘管這些實驗均以失敗告終,人們對於“完美社會”的追求卻始終沒有停止。到今天,烏托邦的概念不再僅僅是某個具體的社會形態,更是一個“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模式,這便是今天我們對於特色小鎮的期待。

我國特色小鎮發源於浙江,後由國家推廣,成為新經濟社會產業分類的一支。建立特色小鎮的初衷,是為了轉型經濟升級,為了城鎮化建設。在當代社會,特色小鎮是世界發達國家的產業競爭力,例如美國的硅谷、格林威治小鎮,英國的劍橋等,這些地區都有著自己獨特的自然、人文和經濟因素,在世界的變遷發展中經久不衰。

旅遊,只是小鎮的功能之一

對於特色小鎮的理解,很多人將其與旅遊業緊密聯繫,例如古鎮古城,的確具備旅遊功能。旅遊業有淡旺季之分,我國特色小鎮主要分佈在江南地區,這裡氣候宜人,季節性較弱,加上歷史文化的積澱,使得南方水鎮成為最早一批發展起來的特色小鎮。但是到了北方,旅遊小鎮若想克服季節影響增強發展的持續性,就需要控制規模、延長小鎮的產品鏈。

長期保持活力的特色小鎮,首先有產業依託,其次有個體鮮明的特色。一個區域的主導產業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夠確立,如何將本土資源變成產品,產品又如何形成產業、如何進行產業集群是小鎮發展中主要解決的問題。一部分旅遊小鎮的建設存在的問題是將其作為旅遊景點建設,靠遊客門票獲得收入,而未能將小鎮內部打造出一條完整的產業鏈,有了產業鏈的地區特色才能算是小鎮的“點睛之筆”。

目前的特色小鎮明顯更偏向建設旅遊業,對於小鎮的認知也是“山清水秀”的固有印象。一般情況下,特色小鎮可分為工業生產型產業小鎮、文旅度假型產業小鎮、商品交易型產業小鎮、研發服務型產業小鎮、學院教育小鎮等。

小鎮的準確定位也並非一蹴而就,浙江的雲棲小鎮作為特色小鎮的鼻祖,起初的定位是傳統的工業園區。2005年,園區改變定位,主導發展生物醫藥、電子信息、機電一體化、新能源為主的高科技產業;2012年,園區方向再次調整,決定把“雲產業”作為未來發展的主要方向。從傳統工業升級到科技,再到智慧經濟,雲棲小鎮做到了生產、生活生態的融合發展。

特色的景觀只是特色小鎮的一個方面,且並非主要方面,根據區域特點決定產業的發展方向,景觀做好了是錦上添花,產業做不出來就只能算金玉其外了。

特色小鎮不缺房子,缺生活

特色小鎮不緊要關注產業升級,更要關注城市生活品質的升級,多元化配套體系、完善的配置設施能夠滿足小鎮自給自足的商業需求。人類對於居住環境的需求是不同的,都市和小鎮各有千秋,因此要打造特色小鎮,就必然需要提升小鎮的宜居指數。

著力於把產業小鎮建設成旅遊景點的,可以算是捨本逐末了。政策希望將產業小鎮建造得舒適宜居吸引人才,但旅遊和宜居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狀態。宜居對於基礎設施的要求較高,把小鎮打扮得再適合拍照也不如建立齊全的學校、醫院、交通更吸引人才。

近年來,按照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國家有關部委把規劃建設特色小鎮作為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先後出臺一系列文件,大力予以推動,民營資本大批涉足特色小鎮的投資和開發,有力促進了各地經濟發展提質增效。

但從目前的推進情況看,特色小鎮開始偏離軌道。有的地方簡單地把產業園區、旅遊景區等戴上特色小鎮的“帽子”充數,存在“政績工程”的苗頭;一些地方缺乏緊扣產業需求、掌握優質資源的高品質開發運營主體,特色小鎮未能突出“特”的優勢;一些地方出現借特色小鎮之名行房地產開發之實現象,突出表現為房地產商通過包裝“科技小鎮”“農業小鎮”等項目,低價拿地開發,特色小鎮變成了“地產小鎮”,房地產化的特徵日益凸顯。

特色小鎮肩負使命

2015年12月底,政府對浙江省“特色小鎮”建設作出重要批示:“抓特色小鎮、小城鎮建設大有可為,對經濟轉型升級、新型城鎮化建設,都大有重要意義。浙江著眼供給側培育小鎮經濟的思路,對做好新常態下的經濟工作也有啟發。”

在國內,能夠根據當地自然、人文、產業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小鎮的成功案例較少,許多開發者也相當於在夜路中前行。利用人們對於特色小鎮認知的缺失,把特色小鎮當作融資平臺,大量造景觀、炒概念,不具備產業基礎的也要盲目“跟風”。然而,沒有特色產業支撐,無法聚集人氣,造出的小鎮可能會變“空城”。日前這些過度房地產化的“特色小鎮”已被叫停。

對於特色小鎮,這不單是一次政策的機遇,更要從宏觀意義上理解,特色小鎮是國家經濟和城鎮化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的必然產物,它的開發理念是生產、生活、生態的融合,能夠進一步促進城市化、帶動鄉村產業振興的“建制鎮排頭兵和經濟發達鎮升級版”。

為進一步加強特色小鎮規劃建設,凸顯其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全國政協委員、民進福建省委會主委、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嚴可仕在兩會期間提出四個方面建議:

一是堅持因地制宜,注重科學規劃佈局。特色小鎮規劃建設要充分考慮周邊城市競爭、區域經濟發展情況,圍繞“小而精”“小而強”的目標,紮實推進“多規合一”,統籌謀劃特色小鎮建設的規模和空間佈局。

二是加強政企合作,準確把握角色定位。地方政府要強化市場化運作思維,把主要精力放在強化小鎮建設規劃引導、營造制度環境、提供設施服務等方面,不搞“大包大攬”,更不可越俎代庖。要注重以創建規劃為導向,引入央企、國企和大中型民企作為投資運營商,避免加重政府債務包袱。

三是依託資源稟賦,做優做強主導產業。產業發展是特色小鎮建設的關鍵和支撐,地方政府應堅持產業建鎮,立足“特而強”,發掘最有基礎、最具潛力的特色產業,打造具有競爭力的產業生態。要突出集聚效應、緊湊效應,依靠產業集聚人口、發展經濟、提供服務,真正以產帶城、以產興城。

四是把握髮展方向,嚴防小鎮建設“地產化”。各地政府要充分考慮特色小鎮吸納就業和常住人口的規模,從嚴控制房地產開發,杜絕特色小鎮“地產化”。要把好特色小鎮建設招商關,合理確定住宅用地比例,重點對產業發展、盈利模式和運營方案進行把關,同時,向社會公開規劃、招商、運營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要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對於某些小鎮獲得特色小鎮稱號後,轉向房地產開發獲取更多收益,要實施強制退出。

不是任何一個產業園區、任何一處旅遊景點,都能叫特色小鎮。真正意義上的特色小鎮,實施後最大的受益者還是人民。儘管建設特色小鎮的經驗尚且不算豐富,地理條件、規模、文化和經濟水平在各個項目中都有著不同程度的困難,但並不能因為這些挑戰就降低了運營的要求,隨便建造個景區都自稱“特色小鎮”。

“因地制宜、產城融合、探索創新”始終是特色小鎮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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