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如何分辨理財產品是銀行自營還是代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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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理財產品是銀行自營還是代售的?

一般可以通過產品說明書可以知道分辨理財產品是銀行自營還是代售的,投資管理人就是判斷的標準,如果是銀行自營的話,就是對應銀行管理,如果是代銷的話,就是其他公司。

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有哪些?

理財非存款、產品有風險、投資須謹慎,投資者應充分認識以下風險:

1. 本金及理財收益風險:理財計劃不保障本金且不保證理財收益。您的本金和收益(如有,下同)可能會因市場變動而蒙受重大損失,您應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

2. 管理人風險: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財計劃的投資管理人、所投資的信託計劃/資管計劃的受託人(如有)、相關投資顧問(如有)等,下同)受經驗、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導致理財計劃項下的理財資金遭受損失。如因信託計劃/資管計劃的受託人和相關投資顧問違背相關協議約定、處理事務不當,可能導致本理財計劃項下的理財資金遭受損失。

3. 合作銷售機構風險(凡涉及合作銷售機構,均僅適用於銀銀合作渠道銷售的理財產品,下同):銀銀合作渠道的投資者購買本理財計劃,如因合作銷售機構結算備付金賬戶餘額不足或合作銷售機構未及時辦理資金清算或違背相關合作協議約定、處理事務不當等,可能導致投資者認購/申購失敗或本理財計劃項下的理財資金遭受損失。

4. 政策風險:理財計劃是針對當前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理財計劃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本理財計劃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損失。

5. 延期風險:如因理財計劃項下資產組合變現等原因造成理財計劃不能按時還本付息,理財持有期限將相應延長。

6. 流動性風險:本理財計劃存續期間,投資者只能在本產品說明書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認購,理財計劃成立後投資者不享有提前贖回權利。

7. 再投資風險:由於銀行在特定情況下提前終止理財,則本理財計劃的實際理財持有期限可能小於預定期限。如果理財計劃提前終止,則投資者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收益。

8. 信息傳遞風險:本理財計劃存續期內提供估值,不提供賬單,投資者應根據本理財計劃說明書所載明的公告方式及時查詢本理財計劃的相關信息。招銀行按照本產品說明書有關“信息公告”的約定,發佈理財計劃的信息公告。投資者應根據“信息公告”的約定及時登錄銀行一網通網站或致電銀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各營業網點或合作銷售機構開戶網點查詢。如果投資者未及時查詢,或由於通訊故障、系統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響使得投資者無法及時瞭解理財計劃信息,並由此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投資者喪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資的機會,因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另外,除銀銀合作渠道以外的投資者預留在銀行的有效聯繫方式變更的,應及時通知銀行(銀銀合作渠道的投資者應及時通知合作銷售機構)。如投資者未及時告知銀行或合作銷售機構聯繫方式變更的,或因投資者其他原因導致銀行或合作銷售機構將可能在需要聯繫投資者時無法及時聯繫上,並可能會由此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由此而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9. 理財計劃不成立風險:如自理財計劃開始認購至理財計劃原定成立日之前,理財計劃認購總金額未達到規模下限(如有約定),或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或市場發生劇烈波動,或發生其他經銀行合理判斷難以按照本產品說明書規定向客戶提供本理財計劃的情形,銀行有權宣佈本理財計劃不成立。

10. 不可抗力風險:指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將嚴重影響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可能影響理財計劃的受理、投資、償還等的正常進行,甚至導致理財計劃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損失。對於由不可抗力風險所導致的任何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11. 稅務風險: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理財計劃運營過程中發生的應由理財計劃承擔的增值稅應稅行為,由本產品管理人申報和繳納增值稅及附加稅費。該等稅款將直接從理財計劃中扣付繳納,理財計劃將因為前述增值稅等稅負承擔導致計劃稅費支出增加、理財計劃淨值或實際收益降低,從而降低產品投資人的收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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