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臧其武(正科級)提起公訴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臧其武(正科级)提起公诉

4月1日,宿遷市軟件和服務外包產業園原黨委副書記臧其武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宿豫區人檢察院依法向宿豫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宿豫區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臧其武享有的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被告人臧其武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依法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臧其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應當依法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臧其武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依法以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臧其武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一人犯數罪,應依法數罪併罰。

宿豫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臧其武(正科级)提起公诉

編輯 |Tinwen審核 | 萬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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