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樹立文明祭祀新風倡議書
牟定縣廣大人民群眾及各界人士:
2019年4月5日,是一年一度的中華民族祭拜逝者、緬懷先祖的傳統節日——清明節。目前,空氣乾燥、氣溫回升、大風較多等氣候條件致使森林防火形勢異常嚴峻,為深入貫徹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發展理念,紮實有效的開展好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安全,構建安定和諧的林區社會環境,引導廣大職工群眾樹立科學文明祭祀新風,值此清明節來臨之際,牟定縣自然資源公安局向廣大人民群眾及各界人士發出倡議。
一、文明祭祀。大力提倡通過獻一束花,敬一杯酒,講一段往事、讀一段祭文、系一條黃絲帶等健康時尚的方式來懷念先人,將祭拜逝者的傳統習俗以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達,告別祭祀陋習、倡導文明新風,營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會氛圍。
二、科學祭祀。提倡網上祭祀、公祭悼念、家庭追思、放飛思念等多樣化、現代式祭祀活動,將祭拜逝者的傳統習俗用科學、健康的形式表達。
三、環保祭祀。樹立環保意識,做到不汙染環境、不影響他人生活,大力維護優美整潔的先人安居環境,自覺做到不在墓區燒紙錢、撒冥幣、鳴鞭炮。
四、節儉祭祀。遵守社會公德、崇尚尊老傳統美德,樹立厚養薄葬的新觀念。不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相互攀比,以節儉方式寄託哀思。
五、安全祭祀。嚴格遵守防火規定,不違規用火。為保證祭祀活動的安全有序,儘量乘坐公交車輛出行。為避免交通擁堵,可以選擇錯峰錯時祭祀的方式前往墓園。
讓我們攜起手來,從現在做起,從點滴做起,樹立科學文明祭祀新風,用文明緬懷、關愛他人的實際行動,成為告別陋習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帶頭人,讓我們的節日成為播撒文明、提升素質的窗口,讓清明節成為安全、文明、和諧的節日。
溫馨提示: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9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期:全州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2019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為我州森林高火險期。凡在我州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林地及邊緣200米範圍內均為森林高火險區。森林高火險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對個人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並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架設輸電線路、電信線路和鋪設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等,產權單位未採取防火措施的;
(二)未經批准進行燒灰積肥,燒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稈,燒荒燒炭等野外農事用火的;
(三)經批准野外農事用火,但不符合相關要求的;
(四)未經批准實施計劃燒除、煉山造林、勘察、開採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等野外用火的;
(五)吸菸、燒紙、燒香的;
(六)燒蜂、燒山狩獵的;
(七)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
(八)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的;
(九)焚燒垃圾的;
(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的;
(十一)其他野外違規用火的。
牟定縣自然資源公安局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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