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10人獲刑 首犯11年

2019-04-01 16:29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葉夢婷 通訊員 王瑛巧

兰溪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10人获刑 首犯11年

黑惡必掃,當前蘭溪掃黑除惡專項行動正以雷霆之勢進行當中。

近日,蘭溪市人民法院對一起以湯某勤為首的涉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了公開宣判。

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蘭溪首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蘭溪市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後認為:2014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人湯某勤為首,糾集了被告人倪某萍、潘某、呂某、徐某威等人,在蘭溪市上華街道彭村村馬公灘一帶,逐漸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為獲取非法利益,採取肆意辱罵、恐嚇、毆打村民的手段,控制了蘭溪市上華街道彭村村馬公灘一帶的茶館店等涉賭場所,進行高利貸放賬並暴力取賬,以吃紅、吃賠的名義,向參賭人員強拿硬要,以此進行斂財。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開設賭場的犯罪行為,致使馬公灘一帶村民產生恐懼,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兰溪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10人获刑 首犯11年

蘭溪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湯某勤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被告人倪某萍、潘某、徐某威、徐某龍、呂某、趙某、姜某、王某、餘某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處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正處於從全面推開向縱深推進的新階段,蘭溪市人民法院將進一步紮實推進線索排查、嚴處快判、深挖“保護傘”,以更高的站位、更堅定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實的舉措,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場攻堅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