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有主的“中華田園犬”未登記照罰不誤

(金華廣電融媒體記者 於興勇 通訊員 李南胤)

10月28日下午,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員對一名違規養犬的當事人姚某作出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起因是姚某未給土狗登記,且任其在外“自由撒歡”。


蘭溪:有主的“中華田園犬”未登記照罰不誤


10月28日下午3點左右,執法隊員巡查至黃龍洞綜合市場附近時,發現有一隻土狗在“閒逛”。仔細一看,該犬隻沒有牽引繩,脖子上也未戴犬牌。為規範養犬,保障周邊群眾的人身安全,執法隊員立即上前將犬隻抓捕。

幾分鐘後,犬隻主人姚某“聞訊而至”欲奪回。執法隊員耐心對其進行普法宣傳,告知在蘭溪建成區內,飼養的犬隻都必須經過免疫登記辦證,土狗也不例外,而且出門遛狗時,必須給狗狗戴上犬牌,用狗繩牽引。然而,姚某並不聽勸,依然認為土狗是不需要辦證的,還動手強行奪取犬隻,執法隊員隨即報警。


蘭溪:有主的“中華田園犬”未登記照罰不誤


在派出所裡,冷靜下來的姚某最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因愛犬被抓自己一時心急才會不顧執法隊員勸阻,衝動行事,並承諾馬上給土狗登記、辦證。根據《金華市文明養犬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姚某作出了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現場為該犬隻做了登記。

“保護愛犬的急切之心可以理解,但養犬人士們要明白,依法依規養犬才是對愛犬最大的保護。”蘭溪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容環境中隊中隊長黃龍介紹,今年以來,該局不斷加強文明養犬宣傳,積極推進犬類免疫登記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免疫登記犬隻近萬隻。下一步,他們還將繼續加強犬隻管理力度,樹立文明養犬新風尚。

法律鏈接:

《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第八條:重點管理區實行養犬免疫、登記制度。一般管理區實行養犬免疫制度。未經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重點管理區飼養犬隻。

《金華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二款規定,養犬人未辦理養犬登記的,責令限期改正,對個人養犬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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