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給你租房子,不要住婆家”“媽,我不會再當免費保姆了”

導語:“女兒,給你租房子,不要住婆家”“媽,我不會再當免費保姆了”

婆媳不是母女,沒有血緣關係卻又成天需要面對彼此,產生矛盾是很自然而正常的事情。畢竟差著輩分的同性之間如果不是親戚的話,相處不是那麼和睦也是很常見的事情。這裡面的原因有很多,通常最主要的,便是婆婆的刁難與挑剔。

“女兒,給你租房子,不要住婆家”“媽,我不會再當免費保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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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娜與丈夫莊晏兩個人是自由戀愛結婚的,他們兩感情一直都很融洽與穩定,兩家都不是那種很有錢的家庭,就是都市裡面普普通通的工薪階層,她覺得感情與合適是最要緊的,生活無非就是跟彼此喜歡的人度過平凡的一生而已,此外倒也沒有太多不切實際的奢望。

結婚這種事情,對於之前從來沒有涉足過的人來說,誰也不知道它到底與戀愛有什麼區別,也不知道它與自己從前在自己孃家過的日子究竟有什麼不同,“只不過換一片屋簷,多幾個家人而已。”巫娜當時就是這麼想的。

關於婆媳關係會怎麼樣這種問題,結婚之前她根本沒有想過,覺得只要對婆婆好、把她當成親生母親一般對待就不會像母親還有朋友說的那樣,婆媳關係不好處理。在她看來,對方應該也會是這樣想,畢竟她是兒子自己喜歡的女人,雙方都會產生一種愛屋及烏的想法,也會因此而自然成為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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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想法後來被證實太過於天真,她有這種心態,不代表對方也有。婚後跟婆家一起生活的日子,與甜蜜的戀愛之時差距大到地球到月球。

她的忍讓與善良,還有一顆真心想待婆婆好的心,在對方那裡看來,都是一種自我放低身份的表現,是她犯怵,覺得在這個家裡低人一等的象徵。為何她婆婆會產生一種這樣的意識呢?

主要就是認為巫娜喜歡自己的兒子,而且婚後又是住在婆家,因此才會刻意收斂,以此討好她。人一旦找到了優越意識,又自感在各方面佔據了上風之後,容易得意忘形。從此她便開啟了對自己兒媳婦招之則來呼之則去的模式,日子一長,巫娜發現,自己為婆家所做的一切在對方看來全都是理所應當,她婚後的準確定位,就是他們家免費的保姆。

“女兒,給你租房子,不要住婆家”“媽,我不會再當免費保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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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她小姑子從婆家回孃家小住,嫌她端上來的茶水太熱事先沒跟她說,害她燙到了嘴,跟她吵架對她有意見,說她沒安好心,就是故意整她。這不莫名其妙嗎?

她都多大的人了,別人剛泡的茶會燙這種常識性的問題都不懂,三歲孩子喝水之前都會吹一吹、抿一口,這也怪她,算得上嗎?由於不願背上一個壞心眼的冤枉名聲,她沒有選擇忍耐,而是與她爭辯了幾句。結果婆家全家一起七嘴八舌全都針對她一個,連她丈夫也埋怨她做事不謹慎,沒有把他妹妹當成自己妹妹。“我做得最錯的事情就是多事幫她倒了水!”她這樣委屈地對他說道。“倒都倒了,你就不能幫她吹吹,或者告訴她一聲茶很燙,你怎麼這麼蠢?”她婆婆在旁邊憤怒不已。

到底是誰蠢,她很想反問,可看著怒氣衝衝的婆家一大家子,知道吵不贏,她當天選擇轉身回了孃家,沒再與他們糾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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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母親聽完她的訴說之後對她說:“女兒,我給你租房子,不要住在婆家。”老人想最好的辦法就是女兒不要與公婆共處於同一屋簷底下,這樣的話,對方想要天天挑她的毛病也就沒有那麼方便了。

“媽,我不會再當免費‘保姆’了”,巫娜決定調整自己心態,她以後會試著該如何做好妻子、做好兒媳,自己份內的事情該管就管,不是她義務之內的事情她也不會再讓婆家認為自己都是理所應當應該要承擔起來的。善良與不計較要付出給那些懂得回報與感恩的人,而不是像這種你捧著自己的心給他們下酒還嫌餿的,沒有任何意義,只會慣壞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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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婆家成為一個孝順賢惠的兒媳婦,同時又能活得不卑不亢有自尊,這是一個難題。一般來說,大部分兒媳只能做到一頭,而丟掉另外一邊。為何呢?主要就是與婆婆的對弈成敗決定了她在婆家的最終地位。

強勢的有可能會戰勝厲害的婆婆活得比較有尊嚴感,軟弱的便極有可能淪為愛情的犧牲品,變成婆家幹活的工具。只要氣勢一輸,你的付出在對方看來便一文不值,只是弱者的屈從而已,不僅不會領情,反而會得意洋洋,變本加厲,以一種終身奴役你的心態來對待。因此想要兩者兼顧,可能還得遇到一位明事理、懂分寸的婆婆才行。

假如發現對方難纏而並沒有將你當成家人,保持適當的距離,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失為保持家庭和睦與婚姻美滿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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