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鹽山交警執行職務!拘!!!

阻碍盐山交警执行职务!拘!!!

公安民警是法律的捍衛者

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者

面對警察執法

有人故意挑釁

不惜以身試法

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

3月22日,鹽山縣公安交警大隊新區中隊在新區鹽百小區路段巡邏時發現一輛載客電動三輪車正在電動三輪車禁行區域行駛,新區中隊巡邏民警立即做出行動上前攔截。非法載客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宋某發現警車後,不顧周圍車輛行駛安全以及乘客安危,在主幹路猛一轉彎駛進鄰近小衚衕,試圖逃跑躲避巡邏民警。

阻碍盐山交警执行职务!拘!!!

新區中隊巡邏交警考慮到電動三輪車內乘客的生命安全,便駕駛警車一路尾隨。等到宋某將載有乘客的電動三輪車開至安全地帶後,巡邏交警上前將其攔截。

阻碍盐山交警执行职务!拘!!!

巡邏交警在對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宋某非法載客、“闖禁行”行為進行勸導過程中,宋某拒不配合,並用言語辱罵、推搡、毆打的方式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後被強制帶離。在整個處警過程中,巡邏交警言語文明、行為規範,未發生不當和過激行為。

最後,在城區派出所、法制大隊的配合下,依法對宋某給予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阻碍盐山交警执行职务!拘!!!

鹽山交警有話說:

良好的交通環境需要我們每一位交通參與者的共同努力,而不能為了一時的方便,不顧安全,而將法律置於腦後,像這位駕駛人一樣,拒絕配合交警執法管理的行為是錯誤的。

阻碍盐山交警执行职务!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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