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秦嶺再無砂石廠!秦嶺砂石開採的“大門”徹底關上

“禁止在秦嶺北坡範圍內開山採石!”

3月28日,《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審議,上述條文將徹底關上秦嶺砂石開採的大門。


北秦嶺再無砂石廠!秦嶺砂石開採的“大門”徹底關上

秦嶺深處美如畫


從2017年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陝西省委、省政府反饋秦嶺違規開採礦山等問題,到2018年陝西省嚴肅查處開發區域採礦採石採砂,再到秦嶺別墅問題爆發,曾經作為西安市周邊砂石主要供應者的秦嶺諸多砂石企業卻越拆越少。

2019年,西安市印發秦嶺有關問題整改的推進方案,力爭秦嶺礦業權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而本次提交審議的《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將正式關閉秦嶺砂石開採的大門。

禁止在秦嶺北坡範圍內開山採石

根據陝西省委決定,嚴禁在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新批採礦權和探礦權,已有礦業權在2020年底前全部退出,著力解決亂採亂挖問題。

因此,《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第四十七條規定,禁止在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勘探、開發礦產資源和開山採石,禁止在秦嶺北坡範圍內開山採石。已取得礦業權的企業和現有采石企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組織限期退出。違反條例規定,非法勘探礦產資源的,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非法開發礦產資源和開山採石的,沒收採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核心保護區與重點保護區海拔分界線調整為2000米

為了突出保護優先原則,修訂草案將原條例“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和適度開發區”名稱對應修改為“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和一般保護區”,並對各保護區的範圍重新作了劃分,擴大了核心保護區、重點保護區的範圍。

修訂後核心保護區包括2000米以上的區域、秦嶺山系主樑兩側各1000米以內、主要支脈兩側各500米以內的區域以及與上述區域集中連片整體保護的區域,以及海拔2000米以下的國家公園核心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自然文化遺產、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斑塊保護),有利於形成“海拔”+“斑塊”保護、綜合保護與專業保護相結合的大保護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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