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后从母亲那借了1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结果惹来一场和媳妇的官司

俗话说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特别是一旦与钱有关

这“经”就更不容易念了

今天

我们的《家事微课堂》就来说说

那些离婚时与钱有关的事儿

男子婚后从母亲那借了1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结果惹来一场和媳妇的官司

律师释法,我说你听

《家事微课堂》第10期律师分析来自长春女性

我们都知道,婚姻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而产生的纠纷通常由《婚姻法》《继承法》来规范和调整,但有时婚姻、家庭关系领域内涉及财产分割的合同,在《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没有规定的,可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具体该如何适用呢?今天,春姐姐将带你通过两个案例来了解一下。

首先

有请我们的嘉宾律师

男子婚后从母亲那借了1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结果惹来一场和媳妇的官司

案例 1

这10万元到底是谁的?

2015年,经过一段时间的自由恋爱后,他和她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早在2013年,他的妈妈在银行以个人名义存了一笔钱。结婚后,他从妈妈的银行账户中取出了10万元,存到了自己的名下。

后来,他和她感情破裂,婚姻走到了尽头。在离婚前两个月,他从自己的存款中取出10万元,交给了母亲。理由很简单,钱是当年从母亲那里借的,现在是有借有还。

然而,在离婚诉讼中,她却坚持主张这笔钱是婆婆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求依法分割。

按理说

这笔钱是婆婆的

理应还给婆婆

但如果是婆婆赠与的话

就要另当别论了

究竟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法院判决

男方母亲首先以其个人名义在银行存款,后来男方代替母亲将该款取出后存入男方账户,因最初存款的时间发生在男女双方结婚之前,故该款应为男方母亲的个人财产。女方主张该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同时,男方否认系其母赠与的款项,且男方母亲也未明确表示将该款赠与给男方,现男方已将该款取出后归还其母亲,故赠与合同不成立。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男子婚后从母亲那借了1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结果惹来一场和媳妇的官司

判赠成

断与立

《合同法》

这个案例涉及了如何判断赠与成立的问题。《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法律关系的成立,是分割赠与财产的前提。判断赠与是否成立的要件之一是,赠与人存在自愿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存在表示愿意接受其财产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意见表示一致,赠与才能成立。

案例 2

赌债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给他后,她以为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不料婚后他竟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了偿还赌债,他多次向朋友借款20万余元。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生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他提出这些欠款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内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她也应承担还款责任。但她坚决拒绝还款。

虽然赌债是婚后欠下的

但是妻子并没有参与借款

也没有花到一分钱

离婚后

她是否需要分担赌债呢?

法院判决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该借款系男方赌博所欠,因此该借款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男方个人债务,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

律师解析

男子婚后从母亲那借了1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结果惹来一场和媳妇的官司

《婚姻法》

本案涉及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作为判断债务的实质要件问题。“家庭生活”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房购房、合法经营等行为,婚后因这些行为引起的债务一般属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从事非法活动,活动不是由双方共同参与,或虽由夫妻一方从事但另一方反对,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人们常说

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

且行且珍惜

愿大家都能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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