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宅基地,可以分戶嗎?

朝芷殘月


能不能分要分清楚以下情況:

●老人必須和一個孩子在一戶口本里。

●如果老人的戶口本里有幾個小孩,只要明確老人和哪個小孩在一起,其他的小孩只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就可申請分戶:一是結婚、離婚,二是年滿18歲,有房屋。

●老人戶口只有一個小孩,那這個小孩不能分戶。

如何辦理分戶手續:

●辦理材料立戶需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產證明、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分戶需審核證明材料1、申請人書面報告。2、原《戶口簿》。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單位證明,或房產證明。4、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立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群眾的一項特殊權利,根據“一宅一戶”的原則,獨立分戶之後,確實沒有住處的那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 農村多子女家庭在子女成年後可以申請分戶,獨生子女家庭一般不能分戶。

所以,分戶是取得新的宅基地權的必要條件,但不是充分條件。分戶後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才可以申請,符合條件,也有條件批准的情況下,分出來的戶才可以得到新的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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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是受到地方法規的制約。像這個問題,不知其他地方怎麼規定,而我們這裡沒有宅基地是不可以分戶的。對於分戶,上面控制得很嚴。這不是說說而已,我是有實例的。舉例說明。

2017年,我們這兒的土地確權工作進入尾聲,我們村有一個八口之家的農戶,為了把自己僅有的土地給子女們分開,想分戶。


好現實的了戶籍室,給工作人員說出了自己想分戶的想法,工作人員詢問了他的家庭情況,他說自己是個組合家庭,共有四個兒子。老大有了自己的房子,自己分戶並且有了自己的房子,其餘三個兒子。其中兩個兒子已經成家,並且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他想把這個家分成三個家庭,問問能不能分戶,他得到的答覆令他失望,工作人員說這個不能分戶,不辦理分戶手續。原因很簡單:需要分戶的人沒有門牌號,也就是說沒有房子。沒辦法他去了鄉政府說明了理由,政府工作人員又告訴他:要想申請宅基地有門牌號,必須得有自己的獨立的戶口本,否則沒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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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中的探索者


很難分戶

目前。這個問題非常矛盾,你要分戶,派出所要你出具宅基地證明,不然不給你分戶,你要是到國土所申請批宅基地,國土所要你出具分戶證明,因為在農村一戶一處宅基地。宅基地你又批不了。所以,很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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