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縣檢察院檢察業務綜合部 “科學分案”經驗做法被省院轉發

紫阳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部 “科学分案”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

為確保捕訴合一辦案模式順利運行,紫陽縣檢察院檢察業務綜合部結合辦案實際,創新科學分案機制,最大化實現了辦案效率和質量的統一。

在實行捕訴合一辦案模式後,員額檢察官人數和案件數量同時增多,如何讓系統“自動輪案”進一步科學化分案,真正實現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地分配案件,是案管部門的一個重要課題。這不但涉及檢察官及助理辦案數量、工作難易度的均衡問題,也是司法體制改革以來辦案權責配比的第一道關口。系統自動輪案機制在實際運行中,因隨機分案無法甄別案件辦理的難易程度以及分案的“隨意”性,往往會出現一名檢察官總是分配到案卷三、五冊甚至七、八冊的重大、複雜案件,而一些“運氣”好的檢察官就總會分到相對簡單的案件。這樣,就出現了分案“不平衡”的現象。但是在對檢察官的績效考評機制中,是以“辦案數”來體現檢察官的業績,並未將案件本身難易程度以及帶來的工作量去科學地量化,這就導致“辦什麼案件都一個樣”的局面,承辦檢察官因為案件分配不平衡而產生的矛盾和怨氣也時常發生,系統自動輪案的公正性受到了挑戰。“如何通過細化案件分配標準等具體措施,實現案件均衡分配,讓檢察官更公平地多辦案、辦好案?檢察業務綜合部門為解決這個問題,做了大量調研,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陝西省檢察機關推進刑事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指導意見(試行)》,參考各地出臺的捕訴合一辦案模式,出臺了《紫陽縣檢察院刑事案件科學分案規則(試行)》,主要從確定案件分類、優化辦案力量、細化輪案規則三個方面加以明確,相對合理地解決了不同類型案件的分配問題,並與現行的績效考評機制有序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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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確案件分類。將案件以“證據卷”的冊數作為劃分標準,將案件分為簡單案件(1-2冊)、複雜案件(3-5冊)、疑難案件三類(5冊以上)。並將這三類案件分別對應為簡單案件輪案組、複雜案件輪案組、疑難案件輪案組三個輪案組。

二是確定輪案人。為每一名檢察官配備一名專職檢察輔助人員,構成若干固定的辦案單元,確保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能夠各司其職,實現每個辦案單元在上述三個輪案組中均衡輪案。

三是設置輪案規則。對參與輪案檢察官(辦案單元)實行區別對待:(一)辦案部門檢察官參與簡單案件、複雜案件、疑難案件三個輪案組,輪案比例為1:1;(二)副檢察長參與上述三個輪案組,輪案比例為1:2;

四是特殊案件指定分案。對於未成年人案件、職務犯罪案件、刑事執行檢察案件、提前介入案件、追訴同案犯案件等案件,由按規定成立的專門辦案組或檢察長指定檢察官辦理,即“多數普通案件科學輪案為主,少數特殊案件指定辦案為輔”。

自實施新的分案機制以來,該院所有案件均按照新的分案模式,每名檢察官均“隨機”但卻“科學”地輪到了不同難度的案件,一名檢察官連續輪到大案要案的不合理問題迎刃而解。這一新的科學分案制度的順利推進,既解決了部門間辦理的案件類型不同而導致忙閒不均,又解決了檢察官之間的辦案量均衡問題,從而有效地激發了檢察官辦案內生動力,提高了辦案質效。紫陽縣檢察院檢察業務綜合部的這一做法得到了市院、省院的充分肯定,並在全省的“案件管理工作情況”上予以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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