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纸业(02002)年度股东应占利润同比减少15.9%至3.33亿元

智通财经APP讯,阳光纸业(02002)公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由2017财政年度约人民币57.8亿元增加13.9%至2018财政年度的约人民币65.86亿元。

2018财政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为约人民币3.33亿元,较2017财政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减少约人民币6300万元或15.9%。

每股盈利0.41元。董事会建议末期股息为每股普通股4.0港仙。

2018财政年度纸品销售较去年录得14.2%增幅,占本集团2018财政年度总收入的绝大部分。收入上升因主要由于纸品售价及数量提高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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