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安徽懷寧“因姦殺妻案”細解

安徽懷寧縣五道街的王公曾在京師為官,已過世很久,有一子王樹屏,沒有家室,坐擁家產,有一女麗芙,年長樹屏一歲。樹屏自幼讀書,麗芙則跟隨母親學習女紅,由於其母年邁多病,兼之吸食鴉片,所以家務多由麗芙主持,時間一長,麗芙也沾染上鴉片。樹屏身體素來孱弱,不能多讀,老師也就一直放任不管,他閒暇時便同姐姐麗芙一起以吸食鴉片為樂。

麗芙時年十九歲,情竇漸開,與樹屏有些男女曖昧的事情,也在外傳開,糊塗不知的,只有她母親而已。麗芙的夫君家姓梁,也是官宦世家,樑子就讀於當地的學堂,麗芙嫁過去後,樹屏日益憔悴,其母不察,只是花費心思想為兒子擇一門親事。

王家有舊戚倪氏,世代販鹽為業,家道殷實,有一女倪玉貞,年紀與樹屏相仿,兩家便談婚論嫁,“問名納采,諸禮鹹備”。王母隨即遣人迎接女兒麗芙返回安徽,襄理家政,女婿因為在學,不能同來,麗芙回家後,徑直來到樹屏房間,斥責道:“從今往後,但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我與你有約,倘若你與新娘榮諧伉儷,我必白綾繫頸,死在你的面前,我的魂魄也將蜿蜒徘徊於你的床榻附近。” 樹屏聞之,俯首不語。

清代安徽懷寧“因姦殺妻案”細解

洞房花燭夜,麗芙又將樹屏喚到一間密室,再三告誡他不要與新娘玉貞纏綿,樹屏無奈道:“我自當從命,然而到底要怎樣才能讓姐姐不心生疑慮呢?”麗芙回應自有辦法,拿出數縷紅線,“為樹屏縫其私作小結束”,然後告知明早驗看,樹屏不得已,只好如此。

翌日一早,樹屏就急忙趕到麗芙的房間,“袒衣使驗之”,麗芙驗過後心中大樂,從此麗芙代替了玉貞的位置,久而久之,玉貞也察覺出了樹屏的舉動,有所明白,言語之間便不得不謗及麗芙,殺機就此伏下。

光緒十二年(1886)五月六日,凡是身為父母的,按例應該接出嫁的女兒回家省親。等到省親歸來,見到玉貞微有酒意,樹屏忽然生出念頭,與麗芙計議道:“玉貞喜好喝酒,如以酒促之,待到她大醉之時,我扼其喉嚨,姐姐用羅帶縊殺,然後以暴病而亡報知孃家,大事可成。”麗芙覺得辦法不錯,便欣然同意。

清代安徽懷寧“因姦殺妻案”細解

當晚,樹屏含笑進入玉貞房內,極為熱情,又令婢女“進饌備酒”。不過一會兒,夫妻相對,觥盞交錯,樹屏總以大杯勸進,玉貞連喝幾次,醉得不省人事。樹屏於是斥退婢女,揚言準備就睡,很快麗芙前來,卻沒帶繩子。

恰巧這時窗外傳來窸窣之聲,樹屏外出察看,發現是一隻爬行於蕉葉上的蛇,麗芙得知讓樹屏抓蛇入內,對著玉貞的口,用剪刀剪去蛇尾,蛇負痛進入玉貞口中,玉貞在床上撲騰三五下,便寂然不動。時間破曉後,麗芙逃離房間,樹屏即著人將此事報知玉貞孃家。

很快,玉貞的母親帶著兒媳齊氏前來奔喪,看到玉貞的狀況,心中憤然不平,便告至官府。懷寧知縣帶著仵作到現場勘察,時玉貞的屍體腹部已經腫脹,除去衣服,反覆詳視,沒有傷痕,口齒也無毒質。知縣正要苛責玉貞母親,玉貞的嫂子齊氏,突然發現什麼,開口道:“小姑成親已近一年之久,為何還是處子之身?”

清代安徽懷寧“因姦殺妻案”細解

樹屏聞言臉色大變,知縣見狀立即提審,“一訊而服”,公差因此將樹屏押下大獄,樹屏雖在牢中,卻“百計請託”,由於其父舊友為他致信知縣說情,兼之他又暗中重金請人代為賄賂倪家,倪家因此案沒有證據,也就未加苛求,最終樹屏無罪出獄,“與麗芙相狎如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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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安徽懷寧斃倪玉貞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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