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六根”生“六識”,前五根不難理解,如眼是視根,耳是聽根,鼻是嗅根,舌是味根,身是觸根。唯獨意根所對應之“意識”有多種理解:一是指“分別心”,其義大致同“判斷”。
它在從六根到六識中起著重要作用,如一道菜做好後,色香味俱全,眼根之於色、鼻根之於香、舌根之於味,而產生“這是美味佳餚”的認識的卻是“意根”在起作用。前面的色、香、味都只是單一層面的概念,而“美味佳餚”卻是一種整體性的認識,無法單獨通過眼睛、鼻子、舌頭或身體獲得。
二是指“第六識”,指想象、思考、判斷、推理等心理功能和思維活動,它不同於前五識只了別外境,二是既能了別外境,又能反思內心,可分為四種:
(1)明瞭意識,與前五識同時而起,明瞭清醒;
(2)獨散意識,不對境緣而單獨生起的念頭、想法等;
(3)夢中意識,未必明瞭,不同於醒時;
(4)定中意識,指坐禪入定或精神高度集中於一點時的獨特意識,可能導致神通等特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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