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訓,功過格

了凡四訓,功過格

上編 記功

準100功(記作100功的,以此類推):

1、救免一人死【釋】挽救一個人的生命

2、阻人人不溺一子女【釋】阻止人溺死一個子女

3、完一婦女節【釋】成全一個婦女的貞操。

4、為人延一嗣【釋】為人延續一個子嗣

二、準50功(記作50功的,以此類推):

1、免墜一胎兒【釋】不僅自己不墮胎,亦應勸導身邊的親朋好友,不要墮胎。兒女與父母是有直接而密切的緣分,如無緣分,求兒女得不到。兒女與父母有四種因緣,所謂報恩、報怨、討債、還債、實際而言,人與一切眾生都有這四種緣。因此,若這個小孩是來報恩的,你墮胎就是殺了他,恩變成仇;如果是來報怨的,仇恨就更深了。討債、還債在加上命債。因果通三世,冤冤相報沒完沒了。

2、救免一人流離【釋】就寄一個即將流離失所之人,免於流離。

3、收養一無倚【釋】收養一個無依無靠之人。

4、救免一人軍徒重罪【釋】免除一人充軍流放的重罪。

5、埋葬一無主死骸【釋】如今地產業發達,往往在建造樓房時,時常會總地下挖出一堆白骨,應妥當安葬,不可隨便扔棄!要知死者為大的道理。

6、發一言利及百姓【釋】發表有利於社會百姓的言論。

7、白一人冤枉【釋】說明一個人的冤屈,令其洗刷冤情,還公道於人。

8、當欲染境守正不染【釋】處於欲染境界之中,而能端身正意,不為欲愛所染。

關於陰德和陽德的解釋供參考

了凡四訓,功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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