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案例警示录四:驾车坠湖索赔2400万,为什么平安拒赔?

意外险的理赔纠纷在统计数据里是常年居高不下的。意外险是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便宜的保险之一,投保简单,价格低廉,购买决策也很爽快。但是由于对合同内容不了解,对它有莫名高期待。认为自己购买了意外险产品,那么只要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都得赔偿。意外险理赔是很简单,但也不是什么都赔。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意外险理赔的一些事儿。

先分享一个案例,是关于中国最大的保险集团——平安保险,这个案例涉及的理赔金额高达2400万元。先来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原告:投保人/受益人 焦小云

被告:平安人寿甘肃庆阳中支公司

涉案保险合同3份,合计索赔金额 2400万,包括:

1、平安福终身寿险300万

2、附加平安长期意外险 1000万,自驾车意外双倍给付2000万

3、百万任我行两全险 100万

案由:投保人焦小云为其丈夫王维红在 2015 年 9-11月购买了多份平安保险。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驾车不幸坠入水库溺亡,焦小云向平安索赔意外保险金 2400万。

理赔案例警示录四:驾车坠湖索赔2400万,为什么平安拒赔?

时间结点如下:

出险时间:2016 年 3 月 15 日凌晨 6 点多,王维红开车坠入水库

报案时间:2016 年 3 月 17 日焦小云向平安保险报案

拒赔通知:2016 年 4 月 15 日,平安保险发出理赔决定书,拒绝赔偿,并且解除合同不退还保费

事故认定:2016 年 5 月 4 日,文县公安局出具《不予处理决定书》,经审查认定"不属于交通事故"

一审起诉:2016 年 7 月 18 日,焦小云起诉平安保险,同年 12 月 19 日开庭审理,2017 年 11 月 15 日庆阳中院判决焦小云败诉

骗保调查:一审期间,案件曾停止审理,转为刑事侦查。庆阳公安局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回复庆阳中院,表示"经反复调查核实,仍无法证实该案当事人涉嫌保险诈骗罪"

发回重审:2018 年 3 月,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再审败诉:2018 年 8 月 29 日再次开庭审理,同年 12月5日再审仍然判决焦小云败诉

结果:

经过2年9个多月的多次诉讼,受益人焦小云依然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

理赔案例警示录四:驾车坠湖索赔2400万,为什么平安拒赔?

一、平安保险为什么拒赔?

平安保险的代理律师给出了4条拒赔理由:

(1)、王维红系自杀身亡,属于保险合同免责条款

根据文县公安机关出具《非交通事故不予立案行政决定书》和《315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王维红不属于交通事故,不属于意外,属于自杀。

平安律师还指出,王维红在 2015 年 9-11 月连续向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5000 余万元,投保动机可疑。而且就在投保后一个月内,王维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符合伤残赔付标准而未提出保险索赔。

(2)、王维红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

故意隐瞒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财务状况,家庭年收入在各家保险公司间有很大差异。隐瞒投保前负债情况,王维红/焦小云投保前借款达600万。

(3)、驾车坠入水库不属于交通事故,行政决定书表述"此事是当事人王维红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自主意识不属于意外,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表明"本人有强烈的驾车坠入水库的愿望"。

(4)、自驾车保险金。平安律师指出,王维红驾驶车辆系租赁所得,属于营业车辆,因此不予赔付 1000万自驾车保险和百万任我行。

2、 没弄清这几项,意外险很可能出现理赔纠纷

(1)、对意外概念理解有误

意外险中的"意外伤害"与我们常识中的理解的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还是有很多的不同的。在保险合同条款里,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实。注意上面那几点,如果不符合任意一点,那么就无法达到理赔要求。

不符合的情况示例:

加班时突然昏厥,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有涵盖了"猝死"责任的意外险才会赔偿。

(2)、意外险保障范围不清楚

意外伤害责任:保障范围主要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

意外医疗责任: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住院补贴几类保障内容。

如果购买的意外险中没有意外医疗责任,那就不能获得意外医疗这部分的理赔了。所以,我们在购买意外险时,一定要看他的保障责任涵盖哪些,以及每个责任的一些时间要求、赔付上限等。比如一般的意外医疗责任会对赔付时间有要求"只赔付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的医疗费用以及赔付额度、免赔额、赔付比例等方面的问题。

(3)、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出险后,要及时报案索赔,以免因拖延造成理赔困难。保险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应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收集并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供保险公司作出核定。

理赔案例警示录四:驾车坠湖索赔2400万,为什么平安拒赔?

三、意外险的理赔流程

(1)、出险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了解需要准备的单据证明等注意事项;

需要理赔申请书、保单、被保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等基础材料,

如果是意外身故,则需要死亡证明;

如果是意外伤残事故,则需要伤残鉴定报告;

如果是意外医疗赔偿,则需要门诊/住院的病历以及相关费用的收据原件等特殊材料。

(2)、保险公司在收到报案后,进行立案,等待提交理赔材料;

(3)、保险公司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后,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确定保险责任;

(4)、保险责任确定后,符合理赔条件的,在规定日期内及时给付理赔金;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在规定日期内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通知书,履行告知义务。

四、意外险不赔的常见事故

下面这些事故,也属于我们生活中的意外,但不一定符合保险合同上的意外。所以发生时,一般是不赔的。

(1)、中暑身故

中暑其实是一种疾病,与患者的身体机能,素质等密不可分,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见避免的。

(2)、妊娠意外

怀孕期间,和怀孕相关的费用,比如流产,分娩产生的医疗费或导致的身故,一般意外险都是不赔的。只有因意外事故直接导致流产或者分娩,有的意外险也赔,购买之前需要看清免责条款。

(3)、个体食物中毒

个体食物中毒不在意外范围之内。 一般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

(4)、高原反应身故

理由是,高原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这一要素。

(5)、因病摔倒死亡

因为被保险人原本就是一个"病人"。保险公司会根据医生的诊断书来理赔:虽然是摔倒,但是,如果医生诊断是突发心脏病或其他疾病导致死亡的话,意外险是不赔的。

五、最后想说

保险公司对于意外的定义,和我们平时理解的意外不一样。所以,在赔付的时候,只有符合合同条款里的规定,保险公司才能赔付,只要有一个不满足,那么就都不会赔。所无论买什么保险,签什么合同,别管别人怎么说,白纸黑字写的才是真,最后也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永远不理赔。

本文首发微信公众号:bao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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