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對王牌》對《千手》誠摯歉意,網友:道歉已經很廉價了

《王牌對王牌》對《千手》誠摯歉意,網友:經典需要尊重近日王牌對王牌在節目中關曉彤《千手觀音》涉嫌侵權的事件引發熱議,事發後節目組發聲明回應,表示該舞蹈作品是著名藝術家張繼鋼先生作品,節目中也做了特別介紹,再次致以誠摯歉意。目前已與中國殘疾人藝術團積極取得聯繫,雙方良好協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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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曉彤的粉絲真覺得她背鍋了。這個舞蹈是原創敗訴了版權歸了張繼鋼,別讓演員背鍋,關曉彤是一名合格甚至可以說是優秀的藝人,真正版權我不認可張,但就是張繼鋼註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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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繼鋼

關曉彤是一名藝人,不具備判斷節目來源是否合法的能力。我們支持合理的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拒絕背鍋,拒絕尬黑,一個致敬春晚經典的節目,大家也不要就是時刻的挑毛病,相信關也是認真的排練,想要給大家呈現出一臺精美的節目,二十歲的學生,從小演戲,個人覺得出落到這個樣貌實數不易,當然演技,舞臺經驗方面還是要多多學習,她也正是學習的年齡,感覺比較認真努力,態度謙虛,多給年輕人一些空間,真的沒必要從長相說到技巧。經典制作歷來很難討巧,我們又認可了哪個翻版紅樓呢?莫名的又出來個侵權,這個事情關實在是不該背鍋,上有衛視,下有團隊,難不成演員自己要去看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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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獲得倪萍讚賞

很多人都覺得而關曉彤模仿千手觀音,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同時也不是公益表演,再有就是沒經過作品創作者的同意,就私自拿別人的作品這樣做,當然構成一些侵權,大家對於爭議的地方無非是如果這個節目組沒有收門票,演員沒有出場費,節目不播出,相當於一種義演的話那就不會有侵權這一說發了!他們這劇組收了門票,電視臺贏得了收視率,演員有了出場費,屬於盈利性的,只有得到原作的首肯才可以演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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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覺得其實千手觀音這個表演形式,其實在很久以前就有,估計和京劇的歷史差不多吧,只不過那年春晚把這個節目發揮到了極致。從這一點上看,算不上侵權吧。 就如同川劇的變臉,不能規定只有你一個人可以表演吧。各種選秀節目中很多歌手都是翻唱別人的歌曲,表演別人的節目,難道每一個人都和原創簽過知識產權協議,每一個人都給原創給過知識產權費了嗎?顯然沒有,各大都市的酒吧助唱在酒吧演唱,婚禮現場請來的助興演員都是表演他人作品,還得名得利,難道他們也都一一給原創知識版權費了嗎?顯然不是,這個問題的出現僅僅是因為圈內演藝工作者演繹了,原創擔心別人的演繹讓觀眾記憶猶新而忘卻他們的存在,所以才會這樣,我們是應該尊重原創的辛勤付出,但有時不能這麼刻板的給一個普遍存在的現象而找準一個人扣帽子講法律,這樣對這某一個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是小城市或者小公司的文化活動表演了這個節目,他們還會去追究這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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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得從兩個方面去看,首先從節目方來說,茅女士確實為節目的舞蹈做了指導,即使她可能不是創作人,但就付出來說,節目署名並沒有大錯。單單以字幕說事,有些許牽強。這就好比小說改編的電影電視劇,原著和編劇並不是一個人,就不能署編劇的名字,說不過去吧?從中國殘疾人藝術團來說,既然你浙衛的節目是在致敬經典,字幕中確實應該標註原作者才對。但是如果因為節目組侵權,藝術團去責怪一個表演者,說不過去,水有源樹有根,節目電影電視劇侵權,你不可能連同整個演職人員都告上法庭吧。這件事情,最根本原因是茅和張遺留的矛盾,但我覺得不管侵權與否,都應該限制在責任雙方,而不是為了增加事情影響力而去牽扯其他,雙方都應該是就事論事,無論是庭外和解,還是走法律程序,這件事都與表演者搭不上任何關係,沒必要用蹭熱度的方式去使事情擴大化,對矛盾雙方都沒有什麼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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