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8-078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6月19日,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地矿”)与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是省属科研事业单位,2013年5月经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原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合并组建,主要承担化学药物、生物药物、天然药物、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等研究开发及新药评价、成果转化等工作,并以福瑞达医药集团科技企业为依托,形成了集科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省药学科学院

(二)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处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甲乙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就医药产业领域开展合作。双方均以优秀的企业理念与专业性,本着“互惠、互利、稳定、恒久、高效、优质”的合作精神,结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与默契是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三)合作内容

1.双方一致同意确立互为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就加快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品牌建设等结成“产、学、研”合作伙伴,加强团队培训建设,提高技术水平,树立所在领域的品牌形象,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

2.双方一致同意在项目筛选、科技立项、专利申请、仪器设备使用、大健康产品包括保健食品开发等互为合作事项创造最惠条件和待遇,责、权、利相结合,共同创造新的发展优势。

3.双方可联合向国家或有关部门申请政府科研项目,项目申请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分工、义务和权利,由双方具体商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4.双方一致同意建立合作协调联系人,负责组织提供合作资料,商定合作事项,制定合作计划,落实合作事宜;并对外负有保密责任。

5.双方可就合作项目互派相关科研人员到对方单位进行学术交流及培养,共同提升科研人员技术水平。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的有益探索,对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一)上述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药学科学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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