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少年在水库游泳被狗咬死,狗死了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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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夏天,10岁少年豪豪的尸体在家附近的水库被发现,身上伤痕累累,不像普通的溺亡。经法医鉴定,豪豪的死因是溺水,但是身上发现了狗毛和被狗挠伤的痕迹,所以警方推断豪豪是被狗按压到水里导致死亡的。

据一起游泳的小伙伴介绍,他们当天5个孩子在水库玩,三个在水里,两个在岸上。之后冲出来三条狗,岸上的孩子做了打水漂的动作,引起狗的发狂,其中一条是德国狼狗,很是凶猛。狗下到水里对着豪豪撕咬,其他孩子想下去救人又不敢,豪豪上不来一直挣扎,孩子们想回村里喊大人,这个时候一个开着蓝色电动三轮车的妇女冲狗喊了声“莎莎”,三条狗就都跑了。几个孩子一直喊“狗咬死人了”,这个妇女带着狗就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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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警察根据狗跑的脚印,找到了附近的一个村子,锁定了一家养鸡的人家。这家女主人叫杨兰,据村里人说她家有三条狗,一条叫莎莎。警察调查的时候,杨兰表示她家的狗已经死好多天了,警方想提取狗的毛发进行比对,杨兰家没有找到一根狗毛,打扫的非常干净。警方之后多方排查,又对杨兰夫妇进行分开审讯,杨兰终于承认是她家的狗,已经杀死了。杨兰说当时听见有人喊狗咬死人了,她非常害怕,当天晚上就把狗都处理了。

2017年初豪豪的父母对杨兰提起诉讼,追究杨兰民事赔偿责任,随后法院把水库也追加为被告。杨兰认为虽然是她家的狗,但是孩子死因是溺亡,而且孩子逗狗本身也有过失,她认为自己最多承担20%责任。水库方面表示他们是国有水库,不是盈利性质,而且一直宣传水库禁止游泳,但是没有执法权,所以始终无法杜绝游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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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宣判,狗主人杨兰承担主要责任,赔偿20万元,水库监管不力,赔偿2万元。两被告均对判决不满,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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