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器官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費用如何報銷?

在西安,器官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費用如何報銷?

一、操作流程

1、首次辦理門診器官移植術後服用抗排斥藥品需提供以下資料:

(1)西安市城鎮職工社(醫)保卡或《居民醫保證》;

(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西安市城鎮職工或居民門診腎移植術後用抗排斥藥登記卡兩張,近期免冠2寸照片;

(4)器官移植手術住院病歷複印件(包括病案首頁、出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單、長期醫囑、臨時醫囑等);

(5)相關檢查化驗單(肝功、腎功、血常規、尿常規、血藥濃度化驗單等);

(6)雙聯購藥處方;

(7)門診病歷複印件;

(8)填寫完整的101表或201表,經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蓋章。

2、再次辦理門診器官移植術後口服用抗排斥藥需提供以下資料(每兩個月審批一次)

(1)西安市城鎮職工社(醫)保卡或《居民醫保證》;

(2)雙聯購藥處方;

(3)填寫完整的101表或201表,經定點醫療機構複核蓋章;

(4)上一次審批的101表或201表;

(5)相關化驗單;

3、改變治療方案及更換定點藥店,到其參保所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批備案時,提供以下資料

(1)西安市城鎮職工社(醫)保卡或《居民醫保證》;

(2)雙聯購藥處方;

(3)變更前和變更後的101表或201表;

(4)相關化驗單;

(5)更換定點藥店時還需提供轉診單;

二、報銷比例

1、城鎮職工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品,甲類藥個人負擔10%,統籌基金負擔90%。乙類藥品先行自付5%後,個人負擔10%,統籌基金支付90%;

2、城鎮居民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品,乙類藥品先行自付5%後,個人負擔40%,統籌基金支付60%;

三、審批規定

根據西安市社保【2016】49號西安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關於將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審批工作委託六家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的通知。為進一步方便參保群眾就醫治療,簡化辦事手續,提高工作效率,經研究,決定從2016年11月1日起,將門診腫瘤放化療、血液透析、服用抗排斥藥品醫保審批工作委託西京醫院、唐都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西安交通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陝西省人民醫院和西安市中心醫院六家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辦理。

今後,除首次就診的參保患者需到市社保中心審批備案外,其餘門診審批均由就診醫院醫保辦直接辦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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