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规定:夫妻“离婚”后,这三样归女方,男方得不到!

《婚姻法》新规定:夫妻“离婚”后,这三样归女方,男方得不到!

婚姻,几乎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而近几年来,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这就使财产分配成了一大难题,从前国家都是提倡均等分配,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配。但是仔细想来,这种分配方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不公平。于是国家从多方面考虑,出台了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新规定:夫妻离婚后,这三样归女方,男方得不到”!来弥补之前的法律缺陷。那么是哪三样归属女方呢?就请大家坐上小编的普法大巴,出发!

第一样,婚前女方的所有物,仍归属于女方。

《婚姻法》新规定:夫妻“离婚”后,这三样归女方,男方得不到!

从前,很多人都看到了夫妻财产平分这个漏洞,许多人借此机会实行骗婚骗财产的违反道德的犯罪行为。如今大部分人的婚前财产都是独立的,况且每个人的收支水平都不一样。如果离婚之后,双方将财产平分,那么对强势的那一方来说岂不是很不公平。所以国家修补了这项漏洞,使得婚前财产仍归个人所有。现在的社会提倡男女平等,所以这一新政策,男方也同样适用。

第二项,婚姻期间,个人所得的一切补偿费永远归被害方所有。

《婚姻法》新规定:夫妻“离婚”后,这三样归女方,男方得不到!

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些意外,比如个人的身体或者权益受到侵害。而这些意外发生过后,迫害方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而这笔赔偿全权归受害方所有,以保障受害者权益。还是这个道理,婚姻期间财产是共同使用的,离了婚以后,二人没有关系,也没有权利使用对方应有的权益。很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总是凭着一些自以为理所应当的借口进行道德绑架。在此小编要警惕这些当局者,应当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被小人利用。如果你抵抗不了,请去咨询律所,在今天这个公平的时代,法律会保护你。

第三项,婚前的房产或者单方付款的房产,归属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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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一辈的人固有一种想法,就是结婚的婚房的房产证上面须写上自己孩子的名字,这样才有安全感。认为有了房子,才有了保障。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一所房子不应该是婚姻的牢笼,它是控制不住人心的,人们结婚的前提应该是相爱,而不是想着离婚时的财产该如何分割。如果婚姻一开始就加上了附加价值,那么小编认为这场婚姻注定也是不幸福,不长久的。房屋属于固定资产,并且价值偏高。国家的新政策提到,在财产分割的时候,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付款方所有。这样,既保障了婚姻中的个人权益,还能防止违法乱纪的骗婚之徒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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