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遼寧省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實施細則,為做好我市消防員招錄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依據《遼寧省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公開公正、平等自願、競爭擇優的原則,公佈方案、明確標準,通過動員報名、審查審核、體檢測試、公示錄用等方式,配合省應急廳落實好招錄工作。

  2. 組織機構

    按照《遼寧省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由市應急局牽頭,組建市消防員招錄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招錄工作小組),設立市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錄工作辦公室)。

(一)市招錄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市應急局局長許黎明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董繼波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申德昌、政治委員黃明輝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

(二)市招錄工作辦公室

市招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李慶寶和市消防救援支隊參謀長趙凱擔任,負責組織開展招錄具體工作。

招錄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以下人員組成。

1、綜合工作人員:

於 洋 市應急局科長;

孫曉童 市應急局科長;

王建博 市消防救援支隊警務科科長;

關 健 市消防救援支隊警務科參謀。

2、紀檢監督人員:

孫一軍 市應急局科長;

王永旭 市消防救援支隊紀保督查科科長。

3、聯絡員:

王建博 市消防救援支隊警務科科長聯繫電話2891047;

訾玉偉 市應急局主任科員聯繫電話2663513 。

  1. 職責分工

    市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消防員招錄組織指導協調和經費保障工作,市招錄工作辦公室在招錄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具體招錄工作:

    (二)負責宣傳動員、組織報名、資格審查、政治審核、面試等具體工作。

    (三)紀檢監督人員負責對消防員招錄工作進行監督,及時受理各項投訴。

    (四)聯絡員負責溝通協調、聯絡報送等工作。

  2. 招錄範圍

    主要面向全社會符合條件的適齡青年公開招錄。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退役士兵、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伍中符合條件的人員優先招錄。

  3. 招錄程序

  4. 宣傳動員(125日至228日)。由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積極與宣傳、教育、新聞媒體等部門機構溝通,通過或聯網、報刊海報、電視廣播等發佈消防員招錄公告,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5. 組織報名(125日至2

    2818時)。一般通過網絡報名方式組織,也可以到市消防員招錄工作組織機構和市消防救援支隊設立的招錄工作點進行現場報名。招錄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提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需真實、準確,簽訂書面承諾。

  6. 資格審查(228日至3518時)。市消防員招錄工作組織機構對招錄對象的個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畢業(就讀)學校、主要經歷、現實表現、獎懲情況以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成員的政治情況等進行全面核查瞭解,並將報名對象的資格審查情況報省招錄工作辦公室。

  7. 政治審核和麵試(36日至310日)。由市公安機關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招錄對象參照徵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規定程序審核招錄對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對具有《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第八條、第九條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過。政治審核合格的進入面試環節。面試工作由省招錄辦公室選派評委來市進行,市招錄辦公室負責協調配合,面試經費由市財政予以保障。面試成績彙總後由市招錄工作辦公室聯絡員報省招錄工作辦公室。

  8. 體格檢查和心理測試(3

    11日至317日)。由省招錄辦公室協調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參照《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對政審、面試合格人員開展體格檢查和心理測試。

  9. 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318日至322日)。由省消防救援總隊根據《應急管理局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工作的通知》中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項目、標準和程序,對前期合格人員進行測試。

  10. 公示(325日至330日)。測試結束後,3月25日前,省招錄辦公室根據彙總成績擇優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不少於7個工作日。

  11. 錄用報到(331日)。公示期滿,根據公示情況由省招錄工作辦公室確定錄用人員名單,寄發報到通知,由市消防員招錄工作組織機構將錄用對象送到指定培訓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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