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洗稿的邊界在哪?或許在於洗稿者到底是把信息變成了自己成長的“飼料”,還是將若干信息剪裁成了不易被察覺的碎片,再拼成了一個“新圖”。

“這是一個很容易陷入詭辯的話題,可人類在辯論誰是洗稿者時,往往忽略了一個極端。”從事詩歌創作十年的文君子在電腦前檢索了一番,吟誦起來:

“藍田涇水繞瀛洲,萬里滄波一釣舟。此去不知人在否,白雲深處有仙樓。”

這首詩做的可好?文君子笑得有點詭異,話鋒一轉:平平平仄仄平平,很工整也很有些意境。不知由來的話,誰又能想到作者是人工智能“薇薇”呢?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用徐悲鴻風格畫蝦,會長出馬蹄嗎?

清華大學語音與語言實驗中心設計的作詩機器人“薇薇”,號稱已經通過了圖靈測試。

“這首名為《磬》的小詩甚至都有點不食人間煙火的空靈。”文君子苦笑的賞析著:你難道不覺得似曾相似嗎?尤其是最後一句,不就是洗稿了杜牧《山行》的“白雲生處有人家”。

文君子揶揄說:洗稿還洗了一個現代人常常搞錯的“通假字”。很顯然是給人工智能喂“食”時,資料上就弄錯了的結果。

類似的槽點,在入侵藝術圈的諸多人工智能案例裡,都有呈現。比如谷歌就2014年開發的DeepDream繪畫系統,在開源不久,就迎來了一次群嘲。這個人工智能識別圖片並生成出來的畫作頗為魔幻:或許是餵食了大量的眼睛和狗臉,讓作品充滿了狗臉、眼睛、詭異的螺旋圖案,有種異樣的魔性。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用於人工智能深度學習的“飼料”,往往決定了人工智能的成長和創作走向。

“這個背後其實就是深度洗稿。”文創工作者程車心在過去的一年,一直關注著人工智能的文創作品:寫詩歌,可以根據創作的主題,糅合各種文庫元素來進行排列,倒是在平仄上,人工智能的大數據和算法能夠更精準。而繪畫,往往是根據照片進行生成,然後組合上之前收集的各種藝術流派的元素,除了重寫實的油畫外,就算是更加寫意的國畫,也能依樣畫葫蘆。比如奔馬、蝦,直接調取徐悲鴻和齊白石的數據就好。

程車心所指的案例,似乎指的是清華大學未來實驗室那個能畫國畫的人工智能“道子”。

就在2018年10月,在央視綜藝節目《機智過人》上,成功和2位人類畫師比拼畫蝦,現場100多名觀眾沒辦法將道子找出,順利通過圖靈測試。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但如果沒有餵食齊白石的畫作呢?”程車心調侃道:道子還能畫出徐悲鴻風格的奔馬來,且畫作上生成的繪畫上馬蹄卻用了留白和墨線勾輪廓的技法,而不是照片上全黑的馬蹄。可如果喂得是徐悲鴻的馬,卻要畫出國畫風的蝦,會不會和谷歌的DeepDream一樣,在蝦子身上長出馬蹄來呢?

或許這個調侃無解,但2016年,微軟的聊天機器人Tay上線不久,被各種居心不良的網友通過聊天而“帶壞”,學會了大量髒話和不良言論,而迅速被下線。

或許亦是一個“洗稿”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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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圖靈測試?對文創領域就是笑話

機器人“小冰”2017年出版原創詩集《陽光失了玻璃窗》;

遞歸神經網絡“本傑明”撰寫的9分鐘科幻電影被拍攝出來;

騰訊Dreamwriter寫稿機器人如今每天寫超3000篇稿件……

人工智能近年在內容創作領域十分活躍,但似乎還未獲得廣泛認可。

但這並不代表人工智能就已經具有了創作能力,哪怕通過了圖靈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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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車心稱:相比許多有極強規範性,按標準件搭配的行業來說,文創領域往往規則極為抽象。一副孩子的塗鴉、一張畢加索的畫,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人類創作,此處不談藝術價值。

“藝術創作很多講求意向、意境,不完全拘泥於規則。”文君子對此也表示贊同:就好像詩詞,打油詩也是詩,一些意向混搭後的詩作,你完全無法用是否文理俱佳來判定,又談何圖靈測試呢。不像寫文章,怎麼都要主謂賓,比喻、擬人之類的,也不能瞎通感。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對此,人工智能領域的一些專家則表達了不同的意見。

一個較為普遍認同的觀點則是:一切藝術形式,都可以用算法來進行歸納總結。在過去,算法之名叫流派、風格或者套路。這和圖靈測試無關,但和人工智能具有創作能力有關。

道子的創造者,清華大學未來實驗室的博士後高峰就認為,為何取道子這個名,除了致敬“畫聖”吳道子,這個道還是宇宙中的一個算法,或者說自然中的一種規律規則。

高峰用了一個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明創意的規則是可以計算的:“黃金分割,被公認為是最能引起美感的比例。這就是道。只是藝術的道,還有許多。正是道可道、非常道。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華東師範大學中文系教授王峰早前就曾以最著名的文學藝術類人工智能“微軟小冰”為例撰文分析:小冰的“創造”應該視為一種算法,它在效果上與人類創作詩歌基本相同,爭議集中在機制上。

此外,美國哲學家約翰·瑟爾則認為:“計算機對符號的操作能力,主要是通過執行某種規則的算法而表現出來的。這並不意味著,它能夠理解這些符號,也不意味著它能意識到這些符號。”

這個哲學分析,其典型案例或許還是“微軟小冰”。

2015年起,“微軟小冰”就一直活躍在網易新聞評論區,並被網友戲稱為網易新聞最大的“噴子”。

然而這個“噴子”也總是出事,除了各種跟帖由於“理解”問題而詞不達意外,在2018年10月,它在一則新聞後跟帖,甚至引發了軒然大波。

似這樣人工智能“發表”過激言論的事情時有發生,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約翰·瑟爾關於創造力與理解力之辯。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人工智能的版權糾結裡,別忘記了“教材”

1月,以暢銷書《人工智能超級大國:中國、硅谷和新世界秩序》作者的名義,李開復在每日郵報網站上預言,未來15年內世界上一半的工作將因為人工智能而消失。

他同時指出,精神病醫生、社會工作者、婚姻顧問,以及小說作家、教師等都不容易失業。

他做出這一推斷的原因則是“人工智能無法‘完全像人類那樣’與人互動,缺乏同理心、同情心,無法進行人與人之間的心靈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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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關於人工智能創作的文藝作品是否具有版權的問題,則成為了更多人關注的話題。

儘管大多數受訪的文創工作者都表示,當下的人工智能文創作品,只是具有新奇性,而並沒有實際的藝術價值。但一旦確權,則可能引發相應領域從業者對未來的擔憂。

反覆刷屏的“確權”案例,是去年10月佳士得,一副由人工智能創作的名為《埃德蒙·貝拉米像》(Edmond Belamy)的油畫,最終以43.25萬美元的價格成交,與同場拍賣的一副畢加索畫作的價格相當,併成為了“人工智能創作的繪畫首次拍賣”。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其實不是首次,但一定是最有影響力的一次。”程車心如是說:但如果從根子上說,人工智能是根據“飼料”來進行創作,只是洗稿的結果是讓人可能找不出太多“飼料”的影子,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反過來要求人工智能知識付費呢?

國外近來也開始了類似的探討。

如英國蘇塞克斯大學知識產權法講師Andres Guadamuz就提出,某種程度上說,每一個向人工智能提供訓練數據的人都應當享受其知識產權保護,反而是進行編碼的程序員應當排除在外,如果沒有這些數據輸入,這個人工智能無法輸出任何東西。

“從這種意義上,如果發現自己創作元素被使用,藝術家可以反向索賠。”文君子認為:但收教材費只是個理想化的概念,畢竟還有那麼多就過了版權保護期的老料。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對此,北京市瑞銀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昊說財富”互聯網音頻主播王昊律師,用人工智能創作音樂涉及的版權問題來進行了一番辨析:這是一個非常前衛又模糊的法律問題。一方面,從知識產權的原則上來說,誰使用誰就要付費,所以應當保證音樂版權的合法性,應當向版權組織付費獲得合法的使用權。這裡我們拿兩個例子來做比較,第一,基因公司獲得建立基因庫時所獲得的基因必須獲得用戶的認可,才能使用該用戶的基因,第二,騰訊、京東、阿里等電商平臺也要有用戶協議才能使用平臺用戶的消費數據。

王昊亦指出,但在另一方面,我們現在的音樂版權不是很完善,人工智能可以從公開網絡渠道獲得免費的音樂,從而沒有付費的動力。還有,人工智能最後做出的產品,和音樂的最初版本已經千差萬別,所以很難確定侵權的是哪個音樂。

人工智能入侵藝術圈,該不該為“飼料”知識付費?

“估計早期會出現一段野蠻生長、跑馬圈地的做法。後期才會逐步地規範和秩序化。”王昊的說法得到了其他受訪的文創從業者認同。文君子最後還笑稱:只要人工智能不要養成天下文章一大抄的拿來主義,或變成蹭熱點的裱糊匠就好。

刊載於《法人》雜誌2019年3月刊

張書樂 人民網、人民郵電報專欄作者,互聯網和遊戲產業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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