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加缪《局外人》(原创)

读加缪《局外人》(原创)

刚刚读完了加缪的《局外人》,我发现我喜欢他的小说胜过其他人的小说,包括《尤利西斯》、《追忆似水年华》、《喧哗与骚动》等等。我觉得《局外人》的写法是最接近我心目中好小说的一个世界名著——所有阅读过的世界名著都让我失望,首先都觉得过分啰嗦,过分的胡说八道,而缺乏一种自始至终笼罩文本的意味,或者说氛围。

自始至终主人公莫尔索表现都显得无可无不可的样子,只有大海、肉欲能够提起他的精神来,慵慵懒懒,什么都可以,什么都不可以。一切都无所谓,因为现实世界里的一切都不能触动他灵魂深处的东西。加缪将这种无可无不可的意味写的精彩之极,用一种貌似平淡的近乎素描式的笔触,一点一滴的事无巨细的刻画出来,几无破绽。

评论家们说《局外人》是一篇荒诞小说,好像有点道理,但我不知道这个“荒诞”一词是否字面的意思,如果是,那么只能说这个荒诞是指现实人生,而《局外人》其实是写一个与现实社会不相容的人,在现实中随波逐流,却又极端的坚持自我,这样的人并不荒诞。

不过阅读过程中,我还是不断的发现加缪的写法中还是存在不能让我满意的地方,虽然《局外人》的写法我认为是最接近我喜欢的写法的小说。很多段落里的细节描述还不够细,还没有达到我理想中的那种细节对于场景的贡献水准,还是显得粗糙,意味的挖掘还不够叫人沉溺。有些部分主人公的激情爆发,我觉得不好,至少不喜欢,所以对这些偶然的激情段落,我就只能存疑或者说困惑,难道放入一些这样的激情就能够让人物或者小说更丰满吗?尤其是最后,我觉得结尾如果放在宣判死刑之后即可,后面就算要加入主人公与神父对立的场景,其实也大可不必如此激烈,对于上帝的或者现实的蔑视,大可不必如此非要“说出来”,尤其是放在最后说出来,似乎痕迹过重,让它们仍然出现在主人公的“生前”,若隐若现,比现在这样的效果更好。

那么,是文化差异,还是我的阅读能力还逊色一筹,所以终究没能读到评论家的境界?

谁知道,我还是坚持,我读到的,就是最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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