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召開十四屆人民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

1月18日上午,北海市市長林山青主持召開市十四屆人民政府第95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北海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等事項。

會議指出,制定實施《北海市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對於加大水汙染防治力度,改善北海市水環境質量,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要以改善水環境質量和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水環境問題為核心,積極構建體現北海市特點、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水汙染防治新體系,切實保障北海市水環境安全,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多贏。

《方案》提出了北海市水汙染防治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北海市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控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及主要湖泊生態環境穩中趨好,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持續好轉。到2030年,區域受損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會議強調,各級政府是實施《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貫徹落實環保監管“一崗雙責”規定,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資金投入,統籌城鄉水汙染治理,強化監管,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聯動,切實做好水汙染防治相關工作。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蔡志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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