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恆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公告

本公司聶政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恆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大高新”、“公司”或“本公司”)於2018年11月30日披露了《關於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所持公司股份減持計劃預披露的公告》( 公告編號:2018-122)。公司副總經理聶政先生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 0.016%), 自減持計劃公告之日(2018年11月30日)起15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15,000股(佔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005%),減持股份來源自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股份。

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聶政先生出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告知函》,其已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合計減持12,500股,完成了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現將完成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1、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2、股東本次減持前後持股情況

二、其他事項說明

1、本次減持符合《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2、聶政先生本次減持與此前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已完成本次股份減持計劃。

3、本次減持不涉及最低減持價格承諾。本次股份減持符合“董監高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的規定。

4、聶政先生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東,不屬於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及未來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三、備查文件

《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西恆大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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