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開展林區違規用火專項整治行動,己拘留18人!

為遏制我市森林火災高發態勢,根據州市森林防火會議精神,自3月5日起,市森林公安局開展林區違規用火專項整治行動。截止3月6日18時,已治安拘留18人。其中有8人拘留10天,9人拘留7天,1人拘留5天。主要發生在樟木箐鄉、東河鄉、西郊鄉、四合鄉、民勝鄉、月華鄉、黃水等鄉鎮。

涼山森林公安提醒您:森林草原禁火期,違規野外用火的處5─10日治安拘留;過失引發火災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嚴重的處3─7年有期徒刑;故意縱火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舉報電話: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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