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湾区内保险消费再添保障

定调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湾区内保险消费再添保障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作了顶层设计。

从《纲要》中对保险业的论述看,相信不远的将来,内地消费者,在保险特别是香港保险的选择上,将有更多的自主权。我们一起来看看《纲要》给我们带来哪些利好。

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解读:这段话主要分两点:

第一,产品的研发要创新,言外之意,就是一些设计不贴近市场需求的保险,需要借鉴学习,提升保险产品的供给质量。

第二,为境外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服务,简单而言,对于一些买了香港保险的客户,未来很可能会在内地,有香港保险公司的服务中心。

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

解读:这条很关键:

一是目前投资性质的保险被限制的政策,未来有望松绑。

二是进一步开放国内保险市场。以往外资保险公司想进入国内市场,得通过合资的形式,对于出资比例,有明确的要求。未来,对于香港保险公司,有可能允许设立分支公司等形式的经营单位,消费者可能在部分特定地区,直接购买香港保险。

其它保险政策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支持香港发展船舶管理及租赁、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并为内地和澳门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依托香港高增值海运和金融服务的优势,发展海上保险、再保险及船舶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支持与港澳金融机构合作,按规定共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建设国际航运保险等创新型保险要素交易平台。

解读:总体上是肯定了港澳在海事保险、再保险业务、保险交易平台等方面的金融优势,希望大湾区内相互合作。

晓保观点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肯定是利好的,因为我们有更多境外优质保险的选择,有跨境投资理财的通道。

以后不要觉得买香港保险,是个多么复杂的事,其实就是在湾区内消费、投资。

对于香港保险行业而言,也是利好的,毕竟内地的消费市场,非常巨大。

但对于内地保险行业而言,行业竞争必然加剧,特别是与境外保险相比还是有压力。当然这也会倒逼整个行业改革,从产品端、投资端、服务端等环节,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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