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被男朋友索要2萬塊錢分手費的姑娘,你可長點心吧!

在網上看到了一個戲份很足的帖子,男女通過相親認識,在戀愛過程中,姑娘發現男朋友有欺騙行為,比如明明身高163,卻謊稱170。明明只是在倉北有一套按揭房,卻謊稱在寧波有房。除了這些,姑娘還了解到男生父母離異,父親是賭徒。即便是這樣,姑娘最終還是決定和他訂婚。

那個被男朋友索要2萬塊錢分手費的姑娘,你可長點心吧!

訂婚後發姑娘現男子是禿頭,執意分手,於是男子向女方索要2萬元分手費。按照男子的意思,這2萬塊分手費是兩人認識以來所有吃飯的費用,按照300元一頓,雙方平攤。同時,男子母親曾送姑娘一個金手鐲,男子以姑娘已經戴開為由,要求變現,累計2萬元。姑娘這下很委屈,很無奈,於是上網發帖求助。“鐲子就只能強買強賣的被動接受麼?還有約會時的開銷,沒有賬單,就該這樣接受?”

那個被男朋友索要2萬塊錢分手費的姑娘,你可長點心吧!

留言裡,幾乎全是對禿頭男的聲討,“活該孤獨終身”“見過不要臉的,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每次吃飯還記著”“這男的專業推銷金鐲子的嗎?”雖然禿頭男確實不是什麼好東西,但這次,我更想來說說被索要分手費的姑娘。禿頭男之所以能夠理直氣壯要求平攤每次吃飯的費用,我們可不可以理解為,兩人相處半年,每次約會都是由男方支付所有費用。因為婚事不成,不想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才張口索要吃飯費用。姑娘呢,此刻糾結的是“約會時的開銷,沒有賬單,該怎麼接受。”關於男方強買強賣的金手鐲,是姑娘第一次見面時,男方母親給的見面禮。男子要求變現的做法確實過分,但第一次見面就收這麼貴重的禮物,也著實不妥,整個事件裡,我看到了一個人窮心也窮的姑娘。

真正的戀愛,並不是一味地索取。現在很多姑娘,都認為談戀愛,花男生的錢天經地義,甚至自己平時捨不得吃,捨不得買的,只要談了戀愛,就可以盡情享用了。

飛飛是個恨嫁的90後,在一家工廠打工,月薪2000多,男朋友談了一波又一波,可每次都超不過倆月就分手。飛飛平時生活節儉,和同事出去吃飯都是涼皮米線麻辣燙,但是每次約會都是西餐日料創意菜。還經常要求男朋友給她買各種新款口紅,品牌包包,這個消費水平,廠子裡的打工仔根本就承受不起,很快就會選擇分手。而飛飛卻覺得,男朋友請客吃飯送禮物天經地義。自己命不好,認識的都是窮男人,就盼著天降“金龜婿”。

上個月,飛飛經人介紹認識了“金龜婿”阿開,倆人開始約會。和之前的戀愛一樣,飛飛還是西餐日料創意菜,名牌包包高檔化妝品。因為阿開有錢,飛飛的“胃口”也越來越大,認識不到倆月,她就多次表示想買一輛POLO,上下班方便。阿開說“買吧,你還差多少錢,我給你補上。”飛飛一個月2000塊錢的工資,哪有什麼存款,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月光,根本沒錢。阿開心裡也開始犯嘀咕:敢情是想讓我送她一輛車?才認識兩個月就張口要車,這到底是把我當男朋友還是冤大頭?於是對兩個人之間的感情產生了質疑,對飛飛也不是那麼關心體貼了,最終倆人因為“性格不合”分手,飛飛就這麼錯過了她的金龜婿。

我們常說,勢均力敵的愛情才長久。在戀愛中,請姑娘們保持經濟獨立。事事都讓男朋友買單,看上去是愛的表現,其實,只會讓你在愛情裡變得渺小。

不要覺得男生請吃飯天經地義,記住,吃了人家的飯,一定要記得回請;

不要追求自己消費不起的生活,因為,你消費不起的東西,你圈子裡的男生同樣消費不起;

不要把想要的東西寄託在一個男人身上,記住,真要喜歡,就自己花錢買。錢不夠,那就掙夠了再賣;

不要輕易接受男方的貴重禮物,除非你們真的兩情相悅,並有了結婚的打算。

不要為了結婚而委曲求全,如果對方身上有你接受不了的缺點,那就當斷則斷。

很多姑娘會質疑,沒有了金錢來衡量,我怎麼知道他是不是愛我。愛一個人,首先就是尊重。沒有哪個男人會尊重一個總是花他錢的女人,不管他是窮小子還是暴發戶。即使嘴上不說,心裡也會覺得你低他一等。在不平等的條件下,還談什麼愛情?!女人,只有經濟獨立,精神獨立的女人,才能得到男人的尊重,才有了被愛的資本。

那個被禿頭男索要2萬元分手費的姑娘,如果在戀愛中能夠時刻保持平等地位,而不是事事都讓男方買單,或許就沒有了分手費這一說。退一萬步,即使遇到要分手費的渣男,她也可以理直氣壯地回應,“你也吃過我的飯,收過我的禮物,兩不相欠”。而不會像現在這樣,質疑吃飯沒有賬單,質疑金手鐲購買日期,說白了,就是沒錢還禿頭男,又怕禿頭男鬧上家門,內心的煎熬,恐怕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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