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

近日,瀋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經大量細緻工作,依法查處一起謊報刑事警情案,違法行為人朱某(女,30歲)被警方予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瀋陽警方依法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

違法行為人朱某

8月21日22時許,皇姑警方接到市民朱某報警稱,在皇姑區淮河街一加油站附近,遭遇一名黑衣男子搶劫,其胳膊被銳器劃傷,挎包及包內的眼鏡、證件等財物被搶走,總價值2萬餘元。

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詳細詢問了朱某被搶的經過,同時對案件展開調查。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周邊的監控視頻及走訪大量群眾,警方發現朱某的報案內容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在報警當天,所謂的案發現場並沒有發生過搶劫案件。為進一步查清事實,民警將朱某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經工作,違法行為人朱某終於供述了違法事實。案發當天,朱某與男友吵架後男友離開,朱某想通過編造遭遇搶劫的虛假事實,引起其男友的關心。隨後,朱某虛構了名牌挎包等物品被搶的警情。

目前,皇姑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人朱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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