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男子勒死妻子偽造火災 事前購買多份保險

廣東一男子勒死妻子偽造火災 事前購買多份保險


原標題:男子勒死妻子偽造火災,此前為妻子買多份保險

近日,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宗故意殺人、放火案件,丈夫馮某用皮帶勒住妻子牛某的頸部達十多分鐘,致牛某窒息死亡,隨後馮某企圖偽造失火現場。

為何該名丈夫如此狠心?12月23日,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得此份判決書,原來馮某事前為妻子購買了多份人身保險,保險金額共計84萬餘元,偽造失火現場的目的為騙取保險金。最終被告人馮某被判無期徒刑。

妻子窒息死亡兇手竟是朝夕相處的丈夫

被告人馮某,1977年出生,初中文化,事發時無業,曾做過保險業務員,跟被害人牛某是多年的夫妻,育有一子(17歲),一家暫時居住在佛山市禪城區市東下路。

2017年12月20日16時許,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隊接到火災報警後,出動3輛消防車、12名消防員到場將火災撲滅,主要燃燒物質為床墊等生活用品,過火面約2平方米,牛某一人死亡。

經消防部門勘查,確認該起案件涉嫌放火犯罪。經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牛某均未達到中毒致死量,證實牛某符合因頸部受外力壓迫致機械性窒息死亡,並得出結論:牛某在火災發生前已經昏迷或接近瀕死期,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加速其死亡。

事發當天,丈夫馮某被羈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27日被逮捕。經調查發現,馮某供述稱,事發時他先捆綁牛某的手腳,並用衣服堵住牛某的嘴巴,再用皮帶勒住牛某的頸部達十多分鐘,致牛某窒息瀕臨死亡。

隨後,被告人馮某為掩蓋罪行並企圖偽造失火現場,用打火機將住處臥室內的衣物、被子等點燃,致使房內的傢俱起火燃燒。

2018年7月19日,佛山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馮某犯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向佛山中院提起公訴。在訴訟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牛某父母、牛某兒子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丈夫辯稱:沒有故意殺人是不小心勒死妻子

在法庭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基本事實和其所犯放火罪的罪名,被告人馮某沒有意見,但他堅持辯稱,他沒有殺害妻子的故意。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不小心勒死妻子,我沒有故意殺人的行為。”據馮某的供述稱,他和妻子牛某的夫妻感情一直很好,直到2016年11月,他和情人梁某好上,妻子發現後,兩人開始經常爭吵,後來他保證與梁某分手,牛某賣掉房子後給了梁某5萬元。

為何牛某會被勒住十多分鐘導致窒息?馮某表示,當天上午10時左右,他與妻子發生性關係,過程中玩捆綁遊戲,才會失手將妻子勒死。他確認妻子死亡後,心想妻子死亡原因傳出去很丟臉,想起在半年多前他任保險業務員時為妻子買過人身意外保險,想趁機騙取保險金。

馮某用打火機點燃放在沙發和床之間的被子,意圖造成妻子在房內被煙燻死、意外失火死亡的現場。“本想等到房間冒濃煙後滅火,可在我將媽媽抬出去時導致房門鎖上無法進入。”馮某說,由於火勢變大,隨後他撥打了119報警。

其辯護人同樣提出,被告人馮某沒有故意殺害被害人的主觀惡意,不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認為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其定罪處罰;此外,被告人馮某是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放火行為沒有對其他群眾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後果,可以從輕處罰。

妻子窒息後不報警反而前往酒店約會情人

新快報記者通過對判決書內容進行梳理,留意到一處細節:在妻子牛某窒息後,幾個小時內馮某並沒有報警,反而多次出入住處,中途甚至前往酒店跟情人梁某見面。

判決書顯示,當天13時30分許,馮某收到情人梁某的微信,約他到酒店見面,於是馮某穿衣服準備下樓去與梁某見面,與梁某見面後,他又幾次往返家裡確認牛某是否死亡。

據梁某的證言,她與馮某於2016年下半年開始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至今。案發那天她找過馮某。當天她通過微信約馮某見面,馮某讓她到附近的酒店開好房間等他。

當馮某再次回到家裡,他推了牛某一下再次確認她死亡後,為索賠幾十萬元保險金,產生放火偽造死亡原因的想法。

2017年5月,時任保險業務員的馮某陸續為牛某購買了多份人身保險,囊括7種不同險種,保單受益人均為法定受益人,保險金額共計人民幣840896元。

據其他證人證言內容,馮某和牛某的夫妻關係較差,經常吵架,主要是因為馮某有外遇的事。直到案發前幾天,夫妻倆還因為外遇的事情吵過架,馮某還因為要還信用卡和外遇對象懷孕需要用錢,就把他們夫妻二人正在按揭的房子賣了。

附近銀行一安保人員表示,因失火地點與銀行臨近,他疏導周邊的市民後,見到馮某和其母親坐在旁邊的商鋪門口,詢問家裡是否有人,馮某回答有。安保人員與商鋪老闆問為何不上去救人,馮某說火很大,然後癱在地上不理會他們二人。

數罪併罰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馮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又實施放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被告人馮某作為一名成年人,明知勒住被害人的脖子往後拉達十多分鐘的行為很可能會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而仍然置被害人的生死於不顧,最終導致被害人死亡結果的發生,不能認定是過失心態,而應當認定其對於被害人的死亡結果至少具有放任的故意。

此外,妻子昏迷倒地後,馮某一直沒有報警向專業醫護人員求救或者送被害人去醫院救治,而為了騙取保險金在涉案現場放火。

廣東一男子勒死妻子偽造火災 事前購買多份保險

另外,保險責任免除事由包括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被告人馮某作為保險業務員理應明白,如果確實沒有實施故意殺害、故意傷害妻子的行為,他是可以通過如實向保險公司陳述真相,從而申領保險金。

可見,關於被告人馮某不具有故意心態的供述難以採信。

綜上所述,被告人馮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故對被告人馮某及其辯護人提出的該意見均不予採納。被告人馮某的犯罪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佛山中院作出判決,被告人馮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馮某犯放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馮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66784.5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