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常識|全國人大代表能否同時擔任全國政協委員?

2019年3月1日,全國政協十三屆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在京閉幕。此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秘書長、副秘書長名單。

其中,2018年12月由浙江大學黨委書記任上調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的鄒曉東獲增補為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並擔任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副秘書長。此前,鄒曉東已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這也意味著,現任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鄒曉東目前擁有“雙跨”身份——即同時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

於是一個疑問產生了:同一人可以同時擔任同一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嗎?答案是肯定的。

據《南方週末》2013年2月報道,全國政協辦公廳一位局級官員對上述情況解釋稱,同時擔任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做法,在章程上並不違法,也沒有衝突。不過,根據中央規定,一般不做這樣的安排,往往特殊情況下才會出現。

具體來說,根據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選舉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而政協委員產生方式則有很大不同。據中國政協網介紹,政協委員產生的具體運作步驟一般為:一、提名推薦;二、協商確定建議名單;三、政協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四、公佈。增補政協委員的程序,也需要經過提名、協商、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和公佈這幾個步驟。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發現,此前已有多個類似“雙跨”代表、委員的案例。

譬如,時任河南省委書記謝伏瞻(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黨組書記)在2018年1月30日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而在此之前,謝伏瞻的名字已出現在1月24日公佈的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名單中,並被分配在“中共界別”。

更早前,在2013年全國兩會召開之前,至少已有時任河北省委書記張慶黎、河南省委書記盧展工等5位省級黨委主要領導同時擔任了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在2013年3月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上,他們都當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

北京日報社微信公眾號“識政”在2017年1月的報道中指出,一般來說,擁有“雙跨”身份的代表、委員,平時履職中只要有精力、時間和熱情,基本上不會有太大沖突。“雙跨”的代表和委員合理安排好時間,是可以同時履行好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職責的。代表和委員都不是專職的,而是兼職,不存在同時身兼兩個身份、能不能履行好職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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