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本無辜丨關於對狗的情感、邏輯及政策

聖雄甘地說:從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可以判斷出一個民族是否偉大,精神是否高尚

狗本無辜丨關於對狗的情感、邏輯及政策

最近,關於人狗矛盾越來越激化,筆者也想就養狗問題來談一談自己的看法。個人覺得這不單單是一個愛狗與不愛狗的問題,還涉及到更底層的同情心、對待動物的態度與利益等問題,因此想順便簡單講一下與情感、動物倫理有關的東西,當然最後也會談到引起熱議的養狗新政。

文章有點長,近一萬兩千字,全文看下來可能會浪費較多的時間,大家挑自己感興趣的部分看就好。第一和第二部分主要說的是人為什麼會對動物有同情心,我們該如何對待動物;第三部分介紹了人類與狗的關係和歷史,以及關於狗的有趣的事情;第四部分主要講人狗矛盾的形成與個人對養狗政策的看法。這幾個部分的內容相互比較獨立,其實可以單獨成文,但它們內部又有一些傳承和勾稽關係,因此為了表達清楚邏輯,把它們放到一起講了,導致文章過長而乏味,非常抱歉。有時間有興趣的可以看全文,對某部分感興趣的直接跳到那個部分即可。

第一部分、同情、共情與道德“圈子”

同情與共情

首先,我們先來聊一聊人類的同情心是怎麼回事。百度百科顯示:同情是指對他人的苦難、不幸會產生關懷、理解的情感反應。維基百科說:同情(commpassion),是一種因為同理心而對其他人產生的情緒。因為我們對於其他人的遭遇,感同身受,對於其他人的遭遇產生責任感,因此出現幫助別人的動機,這種情緒稱為同情。

科學家研究表明,幾個月大的嬰兒就能表現出同情心,因此人們認為同情心是人的天性。那麼,動物有同情心嗎?有的,同情心不僅僅存在於人類,許多哺乳動物,特別是智商高的動物,都能表現出強烈的同情心。下面用兩個例子來解釋一下。

美國埃默裡大學的研究人員設計了一項實驗,讓一組有親屬關係或相互熟悉的草原田鼠暫時相互隔離,其中一隻田鼠被輕微電擊;對照組田鼠也被隔開但卻沒有一隻受到電擊。與對照組田鼠相比,前一組田鼠重聚時,沒有受電擊的田鼠會很快上去舔舐受電擊的田鼠,而且時間較長。由此可以看出,田鼠也是有同情心的。

研究人員還發現,這種舔舐行為僅發生在那些相互熟悉的田鼠之間,而不會發生在不認識的田鼠之間。對很多其他動物的觀察也印證了這一點,那些動物的同情心,僅僅產生於和它本身有著親緣關係的成員之間,而且親緣關係的遠近,會影響同情行為的程度。因此,可以認為,這些動物的所謂同情心,其實本質上還是屬於動物利他行為的範疇,即根據相同基因比例的多寡,而產生利他行為的親疏性。它們同情有親緣關係的同類,其實只是為了更多地保存自己的基因。

2009年,美國科學家羅伯特·皮特曼(Robert Pitman)在南極洲見到了令他倍感震撼的現象。當時,一群由五隻虎鯨組成的狩獵團體在圍剿一隻被困在浮冰上的海豹。海豹被海浪衝擊著,連滾帶爬哀嚎著掉落水中,它絕望地試圖逃跑。突然一頭15米長的座頭鯨橫衝直撞地衝入了虎鯨群,一邊發出巨吼一邊用自己壯碩的身體擋住虎鯨進攻海豹的路線。當虎鯨們調換路線準備重新進攻時,座頭鯨迅速下潛到海豹的下方,繼而翻轉自己巨大的身體,用胸部輕柔地托起海豹,然後將海豹送到一片開闊的冰面,幫助它上岸逃脫一死。在其他不同地點不同時間,很多人也觀察到了類似的現象,座頭鯨保護海豹、翻車魚、北海獅,甚至是灰鯨的屍體,使它們免遭虎鯨的毒手。

座頭鯨保護的不是他的親屬,甚至不是同類,它們無法從這種行動中獲得任何實際的好處,它們這種行為顯然並不是僅僅用同類基因理論就可以解釋的。科學家認為,驅使座頭鯨做出營救行動的,可能是一種更加高於原始利他本能的源動力。這種源動力,往往只產生於具有高等智慧的動物中,我們更習慣於用一個詞來形容它:共情。

加州鯨類專家阿莉薩·舒爾曼(Alisa Schulman-Janiger)發現,許多參與營救的座頭鯨身體上,都有著幼年時期遭到虎鯨撕咬的傷疤,這意味著它們在成年後,發現虎鯨在狩獵海豹之類的弱勢者時,會立刻聯想到自己童年的遭遇,並激發強烈的共情反應。

腦科學和神經科學也告訴我們,掌管高等情緒的腦區在人類與其他高等動物分家之前就演化形成了,因此,大多數高等動物都是具備人類意義上的情感的。神經科學家還發現,人類、猴子,和一些其他動物,腦皮層有一種特殊的神經元叫做鏡像神經元,它是“共情”產生的基礎,鏡像神經元在腦中投射別人所做的行為或動作,讓我們可以理解別人的感受或情感。

人類,作為地球上智商最高的生物,人的情感比其他動物更加豐富,人的同情心也比其他動物更加廣博,這是天生的。因此,人們會對弱勢群體的疾苦產生共情,願意幫助陌生人;看到動物被虐待時會產生劇烈的不適,會抵制活熊取膽、活剝貂皮、掠殺小貓小狗等行為。

“圈子”理論與道德發展

但是,有時候,人們也會對別人的苦難選擇默然。對於受苦受難的人或動物,人們會自動把他們分為群體內和群體外,只有群體內的人或動物受傷時人們才會產生同情,當群體外的人或動物受到傷害,人們不僅不會同情,有時還甚至會有輕微快感。這個群體內和群體外是如何劃分的呢?它與人的道德發展有關係嗎?

十九世紀曆史學家勒基(William Lecky)提出過一個“圈子”理論,他認為,人類道德的發展,是一個“自己人”的“圈子”不斷擴大的過程。一開始,人類的同情心和仁愛之情只限於自己的家族親人,隨後會逐漸擴張到身邊的朋友,自己所在的族群、階級,然後是同一個民族、同一個國家,然後納入了整個人類,最終會把動物和自然界也包括進來。這種“圈子”不斷擴大的過程,就是道德不斷進步的過程。

“圈子”內的人會被我們當做同類;被排出“圈子”的東西,會被我們當成工具對待。如果工具對我們有用,他就有價值,如果工具沒有用,他就沒有價值,我們根本不會去關心工具本身。

“圈子”的劃定,與社會的道德發展程度有關,也與人們的喜好和生活經歷有關。曾經,成年男人把女人、老人和孩子都劃出了“圈子”,白人把黑人劃出了“圈子”,納粹把猶太人劃出了“圈子”。隨著社會的進步和道德的發展,我們列為同類的對象終於不受性別、宗教、民族和膚色的限制,把所有人類都包括進來了。接下來,我們要不要再越過物種的限制,讓能夠感受到痛苦的動物,也成為我們在道德上關懷的對象?

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群體,不同的人會有著不同答案,因為他們面臨的環境不一樣,這種差別是可以理解的。歐美國家經濟發達、資源豐富,他們對待動物也相對更友善,因此經常指責我國吃狗肉、不保護珍惜動物等。當然,各國對待動物的態度和政策,除了有經濟文化方面的考慮,還有很多政治利益關係,不深入討論。具體到我們每個人,有的養過寵物,覺得寵物是人類的夥伴,應該把它們划進“圈子”,有人則認為萬物皆有靈,應該把所有動物都划進來,有的則堅持“圈子”裡只應該有人類,甚至還有人仍然認為“圈子”裡只應該有自己所在的階級。

目前,人類的幾個主流文明仍然只是把人類划進了“圈子”,認為動植物可以作為人的工具而存在。同時,這些主流文明同樣不認為人們可以對動物為所欲為,他們一直都在努力選擇以最人性的方式來對待動物,特別是與人類關係密切的動物。我們可以看到,傳統並非一成不變,社會的進步使得道德的標準也在隨之提高,原本被排除在道德關懷“圈子”之外的動物,正逐漸跨進這個擴張中的“圈子”,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群體和人們開始關注動物的利益。

事實上,人類對待動物的方式,並不是孤立的一件事,而是人類對弱者、異類施加暴力滿足一己需求的模式之一。人類如何對待動物,關乎人類的文明和尊嚴,關乎人類道德感的培育。因此,聖雄甘地說:“從對待動物的態度上,可以判斷出一個民族是否偉大,精神是否高尚。”

上面囉嗦了那麼多,其實只是想說明:1.同情心並不可恥,是一種非常正常且可貴的情緒,連動物都有同情心,何況人類;2.共情是一種更高級的能力,是人類社會相互合作的基礎,也是人類願意幫助動物的深層原動力之一;3.當我們的道德“圈子”不斷擴大時,動物是可以被納入我們道德關懷的範圍之內的;4.主張保護動物的人與不主張的人之間矛盾並沒有那麼大,只是“圈子”劃分有區別而已,不要動不動相互罵SB,應該各自發揮共情能力,相互多一點理解和包容。

第二部分、保護動物與人的利益

有的人會問,自然界就是弱肉強食的,老虎在吃兔子的時候,不會考慮兔子的感受,為什麼我們人要去考慮動物的感受?人只要生存就得吃東西,不吃動物也得吃植物,那要不要考慮植物的感受?要不要考慮微生物的感受?

對於第一個問題,答案就是——因為我們是人啊!沒錯,人也是動物,但是作為高等動物的人,一直引以為傲的,就是人不單單有動物性,還有人性,即有對抗天性的道德和文明。人的天性就是想隨心所欲,就是要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若遵從人的天性,弱肉強食便是天道,弱者將不會有生存空間,人類文明也將不復存在。正是由於人類在演化的過程中,不斷克服自己的動物性,並通過道德和法律的方式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行為,才有了人類文明的不斷向前發展。絕大多數的道德條目都是與人的動物性相悖的,因為,道德,就是在我們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抵抗天性的控制。雖然道德常常不敵天性,但好在還有法律託底。

第二個問題,其實就“圈子”要不要擴大,如果擴大應該擴大到什麼地步的問題。

人們之所以把動物排出“圈子”,主要是因為保護、關愛動物與人的利益有直接衝突,這些衝突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1.動物的生存繁衍會搶佔人的生存空間;2.人需要食用動物,也需要將動物作為工具;3.有的動物某些時候可能對人造成傷害;4.愛護動物需要花費人力物力財力,這些本來都可以用在提高人們的生活水平上。

首先,很多動物尤其是野生動物的繁衍生存確實是會搶佔人類的生存空間,但現實的情況是,人類已經把地球上絕大部分空間都佔據了,只給動物留下了非常小的一部分,對於這已經非常小的一部分要不要繼續剝奪,我想世界各國都已經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和結論。

其次,在討論動物保護的問題時,通常會把動物分成四大類:第一是陪伴動物,就是家裡養的貓狗等寵物;第二是經濟動物,就是我們吃的、用的這些動物;第三是實驗動物;第四是野生動物。對這四類動物,人們給予關懷和保護的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就像西方文化認為,不吃貓狗等陪伴動物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但他們不會認為,不吃肉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該做的事情。因為

人對動物的同情心本就是不平等的,人們會對離自身結構上和距離上更近的動物同情心更強烈。因此,人們對哺乳動物的同情大過爬行類和鳥類,爬行類和鳥類又大過無脊椎動物;對陪伴動物的同情大過於經濟動物,經濟動物又大過於實驗動物和野生動物。如果“圈子”往外擴張,擴張的順序也大體是會按照這個順序。因此,雖然人們確實需要食用動物,也確實需要將動物作為工具,但是,食用的範圍和屠宰、利用的方式卻是可以改善的。自從畜牧業出現之後,人類食用的動物種類就越來越少,如今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動物食譜已經非常狹窄;並且,人道的屠宰和人性化的飼養也正在成為現代社會的主流;科學家們還在積極進行人工肉的科研,以求在未來某一天徹底替代屠宰。

再次,對動物會傷人的憂慮與對動物的保護兩者並不衝突。有了工具的保護,人類已經是地球上最強大的生物,在我們做好防護的情況下,動物是很難真正傷到我們的。跑進虎圈逗老虎被老虎咬死並不是老虎的錯,而是不遵守規則的人自己的錯;被寵物狗咬傷感染狂犬而死並不是狗狗的錯,而是不給狗狗打針的主人的錯。因此,

真正容易傷人的不是動物,而是不遵守規則的人類自己。

最後,愛護動物是有成本的,在一些人的權益都無法保障的社會,談動物權益無疑是可笑的。但其實,這個成本需要分成社會成本和個人成本兩個方面來看。

這裡說的社會成本是指進行一項公共福利政策所支付的直接或間接的費用,且這個費用是從全社會的稅收中收取的。用這些費用去救助流浪的小動物,就沒法用這些費用去幫助無家可歸的流浪者。人的地位永遠是大於動物的地位的,因此,解決人的問題應該優先於解決動物的問題,這是無口厚非的。

一個社會對待流浪動物的態度是由當地的經濟情況和文明傳承共同決定的,所以,西方發達國家對待動物都比較友好。在德國,很難看到流浪的小貓小狗,因為德國有著龐大而人性的流浪動物收容機構,幾乎所有的流浪貓狗都能得到很好的照顧。在美國等很多國家,流浪動物會被政府和民間的救助機構收容後等待公眾領養,若在一定期限內得不到領養,有的動物會被絕育後放歸,有的則會被安樂死。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保護動物的相關法律法規,很遺憾,我國暫時還沒有。我國受經濟、文化等因素的影響,目前確實沒有那麼多人力財力去照顧流浪的貓貓狗狗,雖然流浪的貓狗很無辜很值得同情,但,為了保障人的安全,對它們的處理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但是,雖然沒有能力保護它們,低調處理還是可以做到的。處理的時候應該儘量人性,更不應讓公眾直接看到血腥的場景,那種血淋淋的暴力,不但會引起大多數人的不適,還可能滋長暴力,並且對成長中的青少年來說更是會產生負面的影響。

個人成本是指個人為保護動物主要是飼養寵物所付出的成本,既包括個人購買寵物用品的費用,也包括為寵物醫療所付出的費用,還包括為寵物所繳納的稅、費等費用。個人成本與公共成本最大的差別在於,公共成本如果不用在動物身上,是可以用在需要救助的其他人身上的,而個人成本如果不用在寵物身上,也是不會用在別人身上的。如果剝奪了一個人養狗的資格,他是不會將原本用來養狗的錢送給流浪漢或捐給福利機構的,他只是會用這些錢來給自己增添一些需要或不需要的物品而已。因此,飼養寵物的個人成本與公共利益是不衝突的。

說完了這四方面的衝突,再回到要不要擴大“圈子”,擴大到什麼地步的問題,我想你應該有自己的判斷了。上面說過,目前主流文明仍然只是把人類划進了“圈子”,動物只是工具,但都認可應該以最人性的方式來對待動物,特別是與人類關係密切的動物。

第三部分、人類與狗

狗屬於哺乳綱食肉目犬科犬屬灰狼亞種,

是人類最早馴化的動物,人類養狗的歷史可以追溯到4萬-1.5萬年前(之所以時間跨度大,是因為關於馴化起源尚有爭議)。

在現代社會中,狗狗的作用很大,工作犬可以幫助人們捉拿犯人、追蹤物證、毒品和爆炸物品,也能搜尋傷員、聯絡情況、傳送食物、參與災難救援,還能幫助盲人適應生活;實驗犬幫助科學家完成實驗,甚至進行太空探險;治療犬對一些疾病的治療有很大幫助,比如有些狗可以通過嗅覺感受到糖尿病主人的血糖含量,比如可以陪伴安撫創傷後應激障礙、自閉症和抑鬱症患者;陪伴犬可以幫助人們排遣寂寞、緩解壓力,為人們提供情感寄託。

其實,狗狗在歷史上的作用比現代還大,可以說,它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整個人類文明的發展。作為最早融入人類社會的動物,狗為人類飼養其他家畜和動物積累了有益的經驗;有了狗的幫助,人類的狩獵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狗幫助人們放牧、放哨,極大的促進了對牛、馬、羊的馴化;作為“報警器”,減少了野獸和其它許多自然災害對人類的危害;同時狗也作為人類的戰爭工具和備用食物存在。

狗本無辜丨關於對狗的情感、邏輯及政策

其實,與其說是人馴化了狗,不如說是某種灰狼為了接近人類主動把自己馴化成了狗。早期人類過著採集-狩獵的生活,與雜食性動物狼的生活區域有很大重疊。一開始,可能有一些較弱的狼跟著人類撿一點剩下的食物和骨頭,它們為了食物跟隨人類遷移,無意間成為人類營地的“看門狗”。比人類警覺性強的狼在保護自己幼崽的同時,也保護了人類,於是,一些看起來威脅性不大的狼,尤其是它們的幼仔被人們收養並繁衍後代,由此開啟了馴化的過程。據2013年的一項研究發現:澱粉食物是導致狗從狼群中分化而出的原因之一。在這些狼依賴人類的遺棄食物生存時,它們逐漸開始能夠吸收澱粉,這相當於它們在自我馴化成犬類。當然,人類的干預也會加速狼馴化成犬過程,因為那些對人類表現出攻擊性的狼將被殺死。被馴化後,人類對狗的改造非常巨大,它們變得越來越溫順,骨骼、外形也逐漸發生變化。

如今世上至少有超過400個不同品種的狗,常見的犬種大多是在維多利亞時期,經由技巧嫻熟的育種師培育而來。那時的人們十分喜愛純種的狗狗,為了選育出符合人們偏好的“優良性狀”的純種犬種,育種師們讓很多狗狗近親交配,因此造成了致病基因的富集,導致大部分純種狗都有從癲癇症到癌症等一系列威脅健康和生命的遺傳病。科學家在純種狗身上發現的基因缺陷有500多種,幾乎每種純種狗都或多或少存在健康問題。到了現在,人們同樣追求血統純正的狗,還會為了所謂的美觀給狗狗剪耳廓、剪尾巴,無視狗狗所需經歷的切膚之痛,其實是非常自私讓人悲哀的事情。

我國之前並沒有重視保護狗狗的血統,因此現存的大部分“中華田園犬”已經喪失了穩定的遺傳性狀。現在,國內大部分“中華田園犬”都是原產於中國的家犬與其他外來犬交配後的串串,因此,“中華田園犬”並不是指一個特定的犬種,而是指那些看不出是什麼品種的串串狗,或者叫“土狗”。

混血的串串狗,真的比不上純種的狗狗嗎?不是這樣的。串串狗通常是隨機交配的結果,也可能會患有純種狗有的遺傳疾病,但其實很多遺傳病是由隱性基因決定的,因此,整體來說混血狗肯定比純種狗更健康(具體原因涉及高中生物知識,不展開介紹)。並且,串串狗實際上也是物競天擇的留存者,它的雜食消化能力、免疫系統和性格都會更適合被人類飼養,不適合的都自然被淘汰了。所以,現存的串串狗並不比純種狗低劣,很多城市很多人對“中華田園犬”的歧視其實是沒有道理的。

我們知道,狗的體形和外貌千差萬別,而別的動物卻都長得類似,這是為什麼呢?不同類型的狗狗性格上差別大嗎?大型狗會比小型狗更具有攻擊性嗎?

狗的體形外表差異大,源於狗具有超強的基因可塑性。狗的基因裡有一段獨特的DNA序列,叫SINEC_Cf,它極容易從整體DNA序列上脫落,可以隨意飄蕩,插入其他DNA中,它插入哪個基因裡就會改變這個基因的表達。控制狗的體型、毛色、身材、體長、毛長等外表特徵的基因總共只有大約50個,而狗身上有差不多1.1萬段SINEC_Cf片段,這些SINEC_Cf最常嵌入的就是這些控制狗外表的基因,因此,狗狗的外表會多種多樣。決定狗狗體型大小的關鍵基因是稱為IGF-1 (Insulin-like Growth Factor 1)的蛋白質激素。小型狗體內的SINEC_Cf壓制了IGF-1基因激素的釋放,使它無法一直長高長大;大型的狗就沒有這種情形。因此,狗狗的外形與性格、大小、攻擊性都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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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攻擊性的狗狗是曾經人類為了培育鬥犬而特意選育出來的。國外一項研究顯示,狗狗對陌生人的攻擊具有中度遺傳風險,而針對主人的攻擊根本沒有遺傳風險。但是,哪怕是有攻擊性的鬥犬,絕大部分在主人的教導下也是會對陌生人友好的,因為服從主人、對主人忠誠也是寫入狗狗基因裡的,所以不用害怕。可以這麼認為,狗狗對別人具有強攻擊性,一定是因為主人沒有教好,不是因為狗沒有長好。

狗是哺乳動物中體型變化跨度最大的種類,雖然外表天差地別,但它們的基因其實是差不多的,仍屬同一物種,沒有生殖隔離。(順便說一下,狗與狼之間也沒有生殖隔離,是可以雜交出有正常繁殖能力的後代的,只是,生性傲嬌的狼肯定會看不上狗吧,哈哈。)

萬年前,狗狗主動邁出了被馴化的第一步,為了滿足人類的需求被改造成如今的樣子,它們懂得解讀人類的感情,願意聽從人類的指令,基因裡都刻著“我愛人類”,這樣有情有義的同伴,我們怎麼會不愛?現在的狗狗脫離人類社會幾乎無法獨自生活,雖然我們已經不再需要狗狗來為我們狩獵、放牧和放哨,但我們不能把人家弄到我們的生活“圈子”裡來,當工具利用完了就拋棄它們,況且它們還能有陪伴、安慰的功能不是。

第四部分:人狗矛盾與國內養狗政策

人狗矛盾

接下來終於說到國內養狗的問題了。長期以來,我國大部分城市之前雖然都有養狗的政策,但都執行不嚴,對養狗人沒有任何約束,因此不文明養狗的現象特別多,太多人深受其害,卻又無可奈何。今年,隨著多起因寵物狗引發的事件被曝光,人狗之間的矛盾越來越激烈,人們紛紛指責是法律的缺位滋養了不文明養狗行為,導致了這些問題。因此,最近國內多個城市都推出了極其嚴格的養狗新政,引起了眾多養狗人士的不滿,這種“一刀切”的政策又加劇了養狗人與不養狗人的對立。

很多人說:“中國養狗人的素質絕大部分都很差。”對於這個觀點,個人是不認同的。素質差不差,並不單單由人們做了什麼來決定,這個邏輯在我之前關於國民素質與“霸座”的文章中詳細說過,有興趣的可以去翻那篇文章,這裡就不再重複了。但是,必須指出,國內大部分養狗人在養狗時都沒有做到文明養狗。

究其原因,有的是偷懶,有的是責任感薄弱,但最主要的,其實是那些養狗人把自家的狗狗看得太過重要。

在上面已經多次說過,對社會而言,人的地位永遠是大於動物的地位的。然而,有的養狗人會把自己的狗狗看得比別人更重要,在他們的排序裡是自己>自家狗狗>其他陌生人。

由於對狗狗太過寵愛,因此縱容了狗狗驕縱霸道的性格。狗作為社會性動物,非常嚴格地遵守著等級制度,地位低的狗對比自己地位高的首領是會絕對服從的。在寵物狗的心目中,主人就是它的首領。被溺愛的寵物狗,常常會以為自己地位最高,因此不願服從主人的命令,也容易出現咬人、喜歡朝陌生人怒吼等的情況。

為了讓自家狗狗能夠更自由自在地活動、過得更快樂,很多養狗人選擇不栓繩、不止吠,從不考慮狗狗可能會騷擾到或嚇到不喜歡狗的其他人。他們認為,自家狗狗這麼可愛,又不咬人,怎麼會嚇到或咬到別人?事實上,絕大部分寵物狗傷人的事件,都是因為不栓繩造成的。有人總結了近三年來的162起與狗有關的公開報道,發現在寵物狗傷人事件中,90%都是由不栓繩造成。

因此,想對寵狗的人說,不管你把自家狗狗看得多麼重要,請務必有清醒的認識,對社會來說,人的地位永遠是大於狗的,為了不給別人帶來傷害和影響,栓繩、撿屎、止吠等都是必須的。如果所有養狗人都能做到栓繩、撿屎、止吠、按時打疫苗、定期驅蟲,有衝突友好協商,出了問題積極負責,那他人還有什麼理由害怕和討厭寵物狗?

有的人不喜歡狗,他認為所有狗都應該從他眼前消失,城市裡就應該禁狗,最好把世界上所有狗都消滅。哪怕狗狗不會給他造成傷害,他也覺得狗狗礙眼、佔用了他的資源,其實只是因為他不喜歡狗而已。想對這種人說,別人有養狗的權利和自由,狗狗也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如果你看著都覺得難受,那麼,請你忍著。

狗本無辜丨關於對狗的情感、邏輯及政策

國內養狗政策

再來看最近熱議的養狗政策,其中確實有一些條例過於苛刻且沒有道理,可以說傳神地詮釋了“矯枉過正”這個詞。

首先,禁養中華田園犬的規定個人認為就是赤裸裸的歧視。上文已經介紹過了,中華田園犬並不比純種狗差,反而相對更健康更適合飼養。官方給出的禁養理由是“該品種基因不穩定”,什麼叫基因不穩定?繁殖的過程自然會有基因的變化,基因怎麼可能穩定。隨著繁殖代數的增加,種群基因會越來越偏離原始種群,純種狗除了50個外觀基因能基本穩定外,其他1.93萬個基因根本無法控制。難道是害怕中華田園犬攻擊性強嗎?事實上並沒有證據證明它們比別的狗狗攻擊性更強,況且與狗狗行為最相關的是主人的教養,而不是品種。90年代瑞典曾經禁養鬥牛犬,因為覺得它攻擊性強,後來政府花時間研究了狗狗的行為後,發現在所有狗攻擊人的事件中,鬥牛犬僅佔10%,攻擊性主要與主人的訓練有關,於是後來取消了禁養規定。其實就算是烈性犬、鬥犬,大部分也是可馴服的,只有像藏獒等極少數是不可馴服的犬類。人類好不容易擺脫了按血統分三六九等的時代,現在開始惠及狗狗,越來越多人不再看重狗狗的血統,願意收養中華田園犬,出這種禁養規定不就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嗎?

其次,有7個地方規定了遛狗的時間,比如杭州市要求只能在晚上7點至第二天早上7點遛狗,文山市則要求時間只能是晚上22點至第二天早上7點。筆者查閱了其他國家的養犬規定,也詢問了很多在國外生活的朋友,沒有看到或聽到有其他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有規定遛狗時間的。不知道規定遛狗時間的意義是什麼,如果是為了保護其他人的安全,那所有狗打疫苗,出門栓繩,大型狗和特殊品種狗帶口罩,遇到行人注意避讓不就可以了嗎?這些要求都已經寫在政策裡了。如果是為了不在高峰期出來佔用道路資源,那避開早晚高峰期不就可以了嗎,為什麼整個白天都不讓狗狗出來?如果是為了讓不喜歡狗的人看不到狗,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另外,武漢要求所有狗出門必須戴口罩,個人認為這個要求也挺沒必要,其實只用要求大型狗和特殊品種狗戴口罩就可以了。大型狗身強體壯,如果它奮力掙脫可能弱一點的成年人會無法控制,因此需要戴口罩是可以理解的。小型狗一隻手就能拎起來,都已經栓繩了,再要求戴口罩就不夠人性化了。其他國家都只要求給高大凶猛的狗或特殊品種狗戴口罩,或者是在攜帶狗狗乘坐公交地鐵等特殊環境時才要求戴口罩的,沒有找到出門必戴口罩的規定。

另外,幾乎所有城市都規定狗狗不允許進入公共場所,也不允許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些公共場所不讓進可以理解,但國內幾乎所有公共場所都對狗狗關上了大門,又沒有專門遛狗的公園或場地,可以說只准狗狗在大街上溜達。我理解這條規定主要是想防止狗狗騷擾別人,但在大街上溜達反而容易接觸到更多人不是。如果沒有費用建專門的狗公園,那允許部分社區公園或廣場對狗開放,無疑是更人性的做法。反觀國外,很多國家都允許狗狗進入絕大部分公共場所,只有幼兒園、學校等地一般不允許進入,有些地方則要求帶口罩進入。一般的公園都允許狗狗不栓繩奔跑,或者設立了專門的狗公園供狗狗鍛鍊。很多國家的狗狗還可以在主人的陪伴下乘坐公交、地鐵、火車、汽車甚至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只需要栓繩、有的需要戴口罩,有的需要裝籠子,還會賣專門的狗票。

還有,國內很多城市規定寵物犬的身高不能超過35cm,這也是缺乏科學性與合理性的。像金毛、拉布拉多、蘇格蘭牧羊犬等雖然是大型犬,但都性情溫順,深受人們喜愛,導盲犬、治療犬的犬種也都是中大型犬,大部分串串狗也都會超過35cm,因此這種直接將中大型犬全部排出在飼養的名單之外的身高限制,顯然是不夠合理的。這種限制讓養狗人飼養的大型犬無法得到合法身份,只能偷偷養,不但不利於掌握狗狗的整體情況,反而埋有安全隱患。上面文章說到過,狗狗的體形大小是由IGF-1基因決定的,與狗的攻擊性、性格等都沒有關係,如果是擔心大狗容易讓人害怕,那麼要求它們出門必須帶上口罩應該就可以緩解大部分恐懼情緒了。國外只查到新加坡有要求狗的身高在40cm以下,其他國家沒有看到類似的要求。

狗本無辜丨關於對狗的情感、邏輯及政策

最後,說說辦狗證的費用問題。很多城市辦狗證都是要交費用的,有的費用還不低,像北京、杭州的重點區域是每隻犬第一年為1000元,以後每年度為500元。這筆費用說不上非常高,但絕對是不便宜的,可以說直接剝奪了一些窮人養狗的權利。大部分養狗人為了狗狗的合法身份還是會選擇交錢,只是他們心裡肯定會有不滿情緒,不滿的地方主要是:繳納了費用除了能得到一張狗狗的身份證以外,基本沒有其他任何服務,某些地方還會提供一針價值幾十元的狂犬疫苗,有的連這都沒有。並且,就算辦了狗證,交了費用,如果狗狗去到非註冊地活動,同樣需要受罰,哪怕是在同一個城市的不同區域。而且,有的城市辦狗證不是隨時可辦的,全年只有一個特定時間可以註冊,錯過就要再等一年。關於登記費或註冊費,國外有的國家免收,比如英國;有的收得不多,比如加拿大是10加元(約50人民幣),美國一般城市是10-20美元(約70-140人民幣),但紐約是50美元(約350人民幣);有的收得多且每年都要交,比如新加坡是每年90新幣(約450人民幣);最貴的是德國,柏林養一隻狗每年交120歐元(約950人民幣),養第二隻再交180歐元(1430人民幣)。但是,國外相關機構收到登記費或註冊費後,是真的會將這些錢用來給狗狗改善環境的,比如美國養狗管理辦會定時向社會各階層組成的委員會報告預算、決算,報告去年收來的養狗註冊費都用到哪裡,細到一個汽車輪胎的錢。

我想,政府制定養狗政策的目的應該是更好地管控狗的數量和情況、約束養狗人的行為、預防狂犬疫情、讓狗傷人或影響他人的事情少發生或不發生。因此,更應該全面地掌握養狗的整體情況,嚴格地約束養狗人讓他們文明養狗。

我們知道,如果想鼓勵人們做一件事情,應該儘量降低做這件事情的門檻,如果想阻止人們做一件事情,應該加大做了這件事情的懲罰力度。因此,個人認為正確的做法不是收取高昂的註冊費用、提出很多苛刻的要求,而是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懲罰力度。

如果能免去註冊費用或僅收取較少的註冊費用,會有更多人願意給狗狗一個名分,這樣會利於對狗狗的管理。對於不文明行為可以採取重罰,比如對於遛狗不栓繩、烈性犬不戴口罩、不清理糞便等行為,抓到一次罰300,兩次罰500;如果狗傷了人,養狗人除了被處罰,還應承擔刑事處罰,肇事狗可被沒收;棄養狗的人應該給予罰款(棄養狗會造成流浪狗無法控制),並且以後不能再養狗等等。另外,應該適當放鬆對狗狗活動時間和活動範圍的限制,有預算的可以增設一些專門的遛狗場所,因為嚴格管制時間和範圍不單對狗的身體不好,還可能因為集中出行導致更多問題。如果能強制給狗狗植入芯片、強制打疫苗就更好了,這樣可以更好地控制狂犬疫情,也能減少棄狗行為有助於控制流浪狗數量,哪怕要因此多收額外的費用,只要費用合理我想大多數文明養狗人都會贊成歡迎。

這次多地新政之所以被很多人吐槽,主要還是因為他們在該嚴格的地方不嚴格,不該嚴格的地方卻特別嚴格。治理不文明現象是好事,但突擊行動和嚴厲政策不會帶來長久的文明,只會加劇兩個群體的對立情緒。希望養狗人能自覺文明養狗,非養狗人能給予更多寬容,政策能更加人性化,大家共同努力打造一個人狗互融的友善環境。

結語

養狗政策應該治的是人,不是狗。對狗寬容一點、仁慈一點,體現的是整個社會的道德和文明。如果一個社會的多數人把狗狗等同於野獸、畜牲,完全不考慮狗狗的需求和權利,一方面反應了這個社會的同情心和友好度都還不夠,另一方面狗狗吸收了人類的惡毒情緒後也會反向傳遞給人類,只會加重這個社會的虐氣。

狗一直是人類的好朋友,它們是可以在城市空間裡和人們友好共存的,關鍵取決於多數人對待狗的態度。最後,無論你喜歡還是不喜歡,都請善待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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