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家解讀最高檢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法学专家解读最高检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法学专家解读最高检首批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了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指導、引領和示範作用,為各級檢察院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服務和保障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和指引。

首批涉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在專家學者看來有何特點,如何發揮作用?記者就此採訪了西南政法大學副校長嶽彩申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

對所有經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保護

平等保護所有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是檢察機關秉持的重要司法理念。在黃某、段某職務侵佔案中,檢察機關通過追訴企業人員的職務侵佔罪,制止不法分子把民營企業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當成“唐僧肉”。

黃某系福建A鞋業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段某系A公司原採購部經理。二人在生產過程中,將原本應該返還給原料商B公司的1萬餘尺製鞋原料豬巴革,通過寄存C公司,再借供料商名義將寄存於C公司的豬巴革返賣給A公司的方式,從中獲利6.7萬元。

公安機關於2018年5月將黃某、段某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向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辦案過程中,一種觀點認為,黃某等人侵佔的豬巴革,系B公司提供的加工原料,不屬於A公司所有,不符合職務侵佔罪“本單位財物”的構成要件。另一種觀點認為,A公司因與B公司的合同關係對豬巴革實施管理、加工,黃某等人侵佔該批豬巴革將導致A公司對B公司退賠相應價款,實質上仍然侵犯了A公司財產權,構成職務侵佔罪。

豐澤區檢察院經研究認為,職務侵佔罪“本單位財物”包括單位管理、使用中的財物,被告人黃某、段某將A公司管理的財物非法佔有,侵害其合法權益,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黃某、段某提起公訴。

在嶽彩申看來,檢察機關在辦理這起案件中,對實質上均侵犯了民營企業財產權並且已經造成社會危害的行為,參照刑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對“公共財產”的規定,按照職務侵佔罪和貪汙罪掌握一致的追訴原則依法懲處侵害企業權益的犯罪,對民營企業的財產權實現了平等保護。同時,檢察機關重視企業退賠需求,核實退賠落實情況,幫助民營企業挽回經濟損失,發揮了檢察機關保護民營企業財產權的作用。

寬嚴相濟,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

在吳某、黃某、廖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中,廣東省廣州市A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某,股東黃某、廖某在沒有貨物實際交易的情況下,由吳某為A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抵扣稅款。案發後,吳某作為A公司負責人自動投案,如實交代犯罪事實,黃某、廖某到案後亦如實交代所知犯罪事實。

公安機關將涉案3人均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移送廣州市越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涉案3人另系B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審查起訴階段,越秀區檢察院收到B公司員工的申請書,申請對吳某等3人取保候審,以利於維持公司正常經營。

收到申請後,檢察機關查明B公司確實存在因負責人被羈押企業失治失控的狀況。經綜合評估,越秀區檢察院決定對已經逮捕的兩名從犯黃某、廖某變更為取保候審。在取保候審之後,越秀區檢察院對黃某、廖某進行了法治教育。最終,2人向稅務機關全額補繳了稅款。B公司恢復正常經營,員工普遍反映良好。

辦案檢察官表示,該案中,檢察機關認真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要求,適用強制措施從寬,對能夠主動配合調查取證,認罪態度好,沒有社會危險性的兩名從犯黃某、廖某,及時變更強制措施。鑑於吳某、黃某、廖某有自首、坦白、案發後積極補繳稅款、認罪認罰等情節,檢察機關提出了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建議。

同樣,在江蘇A建設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及其經營者虛開發票系列案中,檢察機關審查認為,A公司等7家公司及其負責人許某等7人具有自首、坦白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未在虛開發票過程中偷逃稅款,案發後均積極上繳違法所得、繳納罰款,在犯罪中處於從屬地位,系陳某利用項目發包、資金結算形成的優勢地位要求其實施共同犯罪,具有被動性。因此,崑山市檢察院對A公司等7家公司及許某等7人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精準適用強制措施,寬嚴相濟,將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後果、認罪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慮,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採取強制措施給民營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嶽彩申認為。

引導民營企業合法經營健康發展

在黃某、段某職務侵佔案中,檢察機關同時對辦案發現的A公司倉庫和人員管理制度問題提出了檢察建議,幫助其堵塞漏洞。“辦案的同時注重發揮檢察建議對企業經營管理的指導作用,幫助民營企業完善內部制度建設,提高安全防範能力。”嶽彩申說。

在這批指導性案例中,還有一起上海A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劉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A公司應當支付12名員工勞動報酬20餘萬元,A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劉某在指定期限內不予支付。劉某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其委託代理律師將拖欠款項全額支付。

2018年5月和8月,公安機關分別將劉某和A公司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送上海市楊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在審查中發現,A公司另有經勞動仲裁仍拒不向員工支付30萬元欠薪的事實。檢察機關對劉某嚴肅批評教育,並向其闡明瞭主動繳付欠薪可以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的規定。劉某於同年11月將30萬元欠薪結清。

“檢察機關積極依法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取得良好社會效果,值得肯定。”嶽彩申說,對於多次欠薪、被行政處罰後仍然欠薪,影響惡劣的企業及其負責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育、引導企業經營者依法合規發展。

“對於專業司法人員的實踐操作來說,對於一起案件辦理的斟酌,往往就在細微之間。一般性的法條、規定難以細化到這一層面,而指導性案例相比更加具體、深入,便於司法人員操作。”阮齊林認為,最高檢制髮指導性案例,有助於各級檢察機關在具體辦案中,更加準確把握辦案標準,更加準確適用法律,從而幫助實現涉民營企業案件辦理提質增效。他建議最高檢進一步擴大典型案例涵蓋範圍,結合實情豐富類型。

“要把平等保護內化於心,外化於形。”對於如何更好發揮指導性案例作用,嶽彩申也建議,在檢察工作中要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和需要,根據個案特點和事實情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細化並豐富司法手段、措施和程序,做到精準司法和精準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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