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縣檢察院:依法對不起訴未成年人進行訓誡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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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都縣檢察院未檢檢察官依法對陳某宣讀不起訴決定書,並向陳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讀《訓誡詞》,希望他能從中吸取教訓,走好今後的人生路。

三都县检察院:依法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宣告

檢察官宣佈不起訴決定並進行訓誡教育

2018年3月,陳某(17歲)因受朋友之邀,為了“哥們”義氣參與了聚眾鬥毆,將被害人打傷為輕傷二級。未檢檢察官考慮到陳某系未成年人,犯罪原因是為了幫忙朋友,盲目跟從導致犯罪。考慮到陳某犯罪情節輕微,案發後有自首情節,歸案後有悔罪表現,結合社會調查報告及監護幫教情況,決定對陳某作附條件不起訴,考察期限6個月。

考察期內,未檢檢察官一直關注著陳某表現,並定期詢問陳某的思想情況和動態,陳某也每個月向檢察官寫信匯報近期的工作和生活情況。通過不斷地教育、感化與跟蹤幫教,陳某學得一技之長,在親屬的工廠打工,表現良好,最終順利通過了考察期。

三都縣檢察院採用訓誡會的方式對未成年人宣佈不起訴,既實現了對未成年人的從輕處理,又讓被不起訴人深刻體會到違法行為的嚴重,充分貫徹了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及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三都县检察院:依法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宣告
三都县检察院:依法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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