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還一報,友善者善之,不良者懟之!

本該是和平交接之際,卻發生如此糟心的事情,令人痛心,令我憤慨。事情的經歷是,本來交接時刻,雙方至少保持基本的禮貌,和和氣氣的做完最後的事情就行。結果,非要在最後的時刻,趁著我假期回來心情上好,硬性甩鍋給我。

一個明明90%以上我做的項目。這個項目前段時間還被其他人拿出當做他們的獲獎理由。而今天,又來指責我,這個項目是別人(一個只做5%不到的人)做的,還是說我一塌糊塗。我當場發飆,直接懟回去。過分~!

1,先前已經被人拿去領獎,已經不恰當;

2,現在離職,還甩鍋到我身上,汙衊所有的功勞;

太過分了!太過分了!太過分了!

完事後,直接找老大和上級對峙。我強烈表示我的不滿。他們表示,這是誤會,只是別人理解錯了。他們知道,這些都是我做的,知道,這些都是我乾的。可惜,這樣的事情,連續發生~~!!

又要我來承受這個不白之冤嗎?已然背鍋無數次,再給你加個大鍋嗎?

我心情會好嗎?當然不好。突然有一種,真怪不得我脾氣。真tm欺負人到家了。在此刻,我都嫌棄自己的脾氣太小了。

案例假設:

  1. 我慫了,憋屈了。傷了自己的心,還讓對方坐實不公正的事實;(我冤不冤呀!)

  1. 我懟回去,卻沒有公佈出來。很多人會說,我脾氣不好。因為他們只看到發飆的人是我。(無數人從來不去想想細節,考慮考慮原因)

  1. 我懟回去,還找到關鍵人物來對峙。至少可以保證我在這個小範圍裡面是清白的。(但是,背後呢?)

這是一件很傷的事情。雖然我在這裡訴說了原因,但是,很多人會來質疑。你是不是主觀呀,你是不是忽略細節,你不該反思一下呀?不相信的人,永遠可以通過不相信的方式,找出一千萬的理由來表達。其實,事情很簡單。你拉幾個做項目的人一問,什麼事情都清楚。但是,他們不敢。因為那是真相。他們害怕真相,去面對這樣的事情真在這個環境裡。

很多人會說,你不該生氣,你不該動怒。我非常不認同。

首先,人犯你時,不動怒。那何時動怒呢?怒氣,就是在關鍵時刻,保護自己。例如,在不公正的對待。

其次,憋住自己的怒氣,只會傷害自己的內在。即使此刻你感受不到,但依然會在你潛意思留下不可磨滅的傷痕。你知道,你後面需要多少努力才能彌補這些自己造成的傷痕嗎?

最後,愛恨情仇本是自然而然發生的情緒,為何要去抗拒呢?讓它們展現出來,正常的表達出來。我既沒傷害別人,又沒侮辱誰,只是陳述自己的觀點。

我非常失望對於這樣的結果,以及這邊這樣的行為。嘴上說的很和平相處,說的好聚好散,說的我們很重視你們的付出,說的你們很重要。實際呢?無數次莫名其妙的大鍋從天而落,給予待遇相當的不公正。按照這樣的標準,真的不該如此努力的工作,甚至加班加點完成那麼多的項目和事情。

怒其不爭,哀其不幸。同時,很心痛自己,不該沒有早早的去看清事情的真相。嘴上那是虛偽,用意識來表達。說的太多,那都是假象。話,而已。真正能夠表達的只有行動。你做出什麼樣的行動,給予我,才是最好真正的表達。別在盯著別人的言語,而是多看看對方的行為。

望有生之年,我做一個知行合一的人。在言語和行動上都一致。也望在未來的是時光裡面,自己能夠更多的保護自己。不想發那麼多脾氣,不想做無謂的爭論的最好方法,——,君子不立危牆之下,提前避免這樣情況發生。當然,勇者不追求危險,但是也不懼怕危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好惹的人,請記住。

關係法則,一報還一報。對我好,我必然對你好。對我不好,我必然對你不好。沒有奉獻精神,只有合作精神。

一報還一報,友善者善之,不良者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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