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拆房建新屋鄰居為何要阻止?

賴某家住荔城鎮,其房屋與黃某的房屋相鄰,賴某將房屋長期出租給林某,並且同意由林某出資拆除舊房重新建造。

【荔城】拆房建新屋鄰居為何要阻止?


2018年12月1日,林某與賴某達成協議後,就開始對房屋進行改建的籌備工作,並於第二天開始施工作業,住在一旁的鄰居黃某對此還毫不知情,在施工的過程中林某拆除了原來的舊房子重新建造,本來正常施工不會對鄰戶造成影響,但是林某在施工的時候將黃某房屋相鄰一側的房屋地基降低,黃某擔心會引起房屋開裂或倒塌,就阻止林某建造房屋,但林某以施工已經開始,停工損失嚴重為由拒絕黃某的提議,且雙方經過多次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於是到司法局申請調解。

為了儘快平息糾紛,拿到具體的材料和證據,何所長來到糾紛發生的地點進行測量和取證。瞭解相關的情況後,何所長耐心地做三方工作,並且最大程度的保證多方權益,析理釋法。最終,三方當事人就建房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協議:

一、賴某的建房用地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不得佔用黃某的土地。

二、賴某的房屋在建設過程中,林某必須注意安全施工,不得損害到黃某的房屋。

三、在建設過程中如果黃某房屋出現開裂、倒塌的,全部損失由林某承擔。房屋建成以後,如果黃某的房屋再出現開裂、倒塌的,經過有關部門的鑑定屬於林某建設房屋造成的,鑑定費和房屋損失全部由林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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