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资助计划申报指南

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资助计划申报指南

一、政策内容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我区的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通过举办“创业之星”大赛,吸引优质项目、团队落户南山。

设立大赛奖金,对创新南山“创业之星”大赛年度参赛项目中胜出的项目予以奖励;

设立单项奖,对参赛优秀选手及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

二、奖项设置标准

(一)大赛奖项设置分为行业奖(包括境外赛奖)、决赛奖和单项奖三部分,三者互不冲突,可叠加获得。行业赛奖金按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予以奖励,成长企业组、初创团队组获奖项目中分别设置行业奖、决赛奖,境外赛奖金依据行业奖比例进行设置。

1、成长企业组

(1)行业奖,授予成长企业组各行业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2)决赛奖,授予成长企业组在决赛中胜出的前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0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20万元/名),优胜奖4名(奖金:10万元/名)。

2、初创团队组

(1)行业奖,授予初创团队组各行业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2)决赛奖,授予初创团队组在决赛中胜出的前10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30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20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0万元/名),优胜奖4名(奖金:5万元/名)。

3、境外赛

授予各境外赛中分别最终胜出的前6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名),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名),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名);

(二)单项奖,对参赛优秀选手及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单项奖奖金最高2万元/项,总奖金额不超过20万。

三、申报条件

1、“创业之星”大赛项目奖金授予参加各组别及境外赛事并获奖的企业和个人;

2、“创业之星”大赛单项奖授予参赛优秀选手及对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四、申请材料

(一)以个人名义申报所需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创业之星”大赛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个人)》;

2、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如项目主创团队超过2人,则需提交拨付声明;

4、其他相关材料;

5、收款收据;

6、银行卡复印件。

(二)以企业名义申报所需材料: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创业之星”大赛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2、奖金申报公司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奖金申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奖金申报公司上年度完税证明;

5、奖金申报公司的股东信息材料;

6、原参赛公司的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其他相关材料;

9、收款收据;

10、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申请时间

2019年1月2日—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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