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南充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小心遭處罰

春節臨近,1月21日,記者從市公安局、環保局、安監局獲悉,今年春節期間,主城區建成區範圍內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春節期間,南充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小心遭處罰

當天上午,順慶區體育場社區組織志願者來到轄區小區,張貼春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資料,面對面給居民宣傳春節期間不要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一方面是為了避免大氣受到汙染,另一方面是為了減少安全隱患。”志願者對居民說。

今年春節期間,主城區將繼續採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嚴厲措施,加強宣傳,讓更多的市民知曉主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知道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同時加強專項督查,對各地是否及時開展宣傳活動、煙花爆竹銷售點是否規範等進行督查。

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春節期間,將加強督查和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管理。任何個人或單位違反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請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民警同時提醒,春節期間,除了各縣級以上政府規定的禁放區外,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文物保護單位;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風景區等重點防火區,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記者 李奎 實習生 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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