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管理條例》有變?未來或將開啟新模式

據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起草<直銷管理條例>及具體規章制度修訂草案》,中國政法大學受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委託,

將組織調研小組實地走訪各地相關直銷企業。

此次調研工作初步安排在2018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10日,負責人為孫選中,成員有武闖、王利明、吳秋玲、劉慶建、趙華陽、田舟、趙秋雨、張寧、秦永楠、王公義、吳曉煜、錢知音、潘旭、王利贊、許奕聖、李鑫。

直銷模式於20世紀90年代進入中國,為正確引導和規範我國直銷業發展,2005年9月,國務院頒佈《直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3號),並於2005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直銷條例的頒佈,從政策和法規上首次明確界定和規範了直銷行為及經營活動範圍,保證了直銷業的健康發展,也標誌著我國直銷市場的開放和直銷立法進程進入了第一個新的階段。

《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中國直銷法律體系日益完善,不僅為直銷企業開展合法經營提供了強大的法律保障,也為直銷市場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

但是,時代在變化,政策法規也要與時俱進,符合當下市場經濟環境,才能更好的加強市場監管,促進直銷業規範發展。現今,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帶動推進了整個社會的發展步伐,互聯網也不再是“紙上談兵”。人們開始進入大數據時代,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網已成為時代三大主題,正在推動著新經濟時代的發展。

《直銷管理條例》頒佈已有十餘年,直銷立法的不斷完善,讓直銷行業百花齊放,消費群體逐漸增多。在看到直銷業繁榮發展的同時,同樣需要認真看待直銷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如今新經濟及“互聯網+”技術為直銷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模式,推動著直銷企業向前走,而《直銷管理條例》未能及時與社會市場經濟環境相互調節適應,牢牢限制了直銷行業的發展。

《直銷管理條例》有變?未來或將開啟新模式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直銷企業從事直銷活動,必須在擬從事直銷活動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負責該行政區域內直銷業務的分支機構。直銷企業在其從事的直銷活動地區應建立服務網點,而且網點的設立應符合當地縣級以上政府的要求。不僅如此,2005年頒發的《直銷產品範圍公告》中規定了只有化妝品、保健食品、保潔食品、保健器材以及小型廚具五類產品能夠進入直銷渠道;2016年3月17日,工商總局對直銷產品範圍進行調整,新增了家用電器作為直銷產品。

互聯網盛行,有形的網被打破,無形的網能夠囊括四海,而條例中所要求的企業不可進行跨區域經營,限制了企業的經營範圍,更約束了企業的對外擴張發展。隨著市場的不斷髮展,消費者的需求趨於多樣化,直銷產品的範圍少且窄,已無法滿足市場與消費者需求。

當制度跟不上市場發展的速度,將導致行業市場參差不齊,止步不前。監管部門應當不斷總結市場經驗,及時發現問題並加以修改完善,加強法制規範和完善監管。與時代共進,與世界接軌,為直銷行業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環境,走出具有中國特色的直銷行業健康前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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