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心區這片區域的《房屋徵收補償方案》有變!

唐山中心区这片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变!

12月7日,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政府發佈了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政府關於《唐曹公路市政管線工程建設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情況的通告。通告內容顯示對原《方案》中第一條徵收範圍、第五條徵收補償方式和第八條第(三)款安置用房交付使用時間進行了修改。詳情如下:

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政府

關於《唐曹公路市政管線工程建設區域

國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徵收補償方案》

徵求意見情況的

通 告

﹝2018﹞第5號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有關規定,區政府於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10月13日對《唐曹公路市政管線工程建設區域國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徵收補償方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公佈並徵求意見,現將相關情況公佈如下:

一、徵求意見情況

徵求意見期間,沒有收到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書面提出意見。

二、徵收補償方案修改情況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之規定,經與規劃部門結合,為切實保障被徵收人的利益,經研究論證,作出如下修改:

(一)方案第一條徵收範圍調整為“唐曹公路東側邊界(老陡河以北至唐津高速段)向東延伸24.5米,唐曹公路東側邊界(唐津高速至205國道段)向東延伸17米,唐曹公路東側邊界(稻齊路至範莊大橋)向東延伸17米區域國有土地上的非住宅類建築物、構築物及唐曹公路東側邊界(老陡河以南至稻齊路)向東延伸17米範圍內的海豐線纜、新源生態。

共涉及非住宅28戶,其中工業企業12戶、商業16戶。”

(二)方案第五條徵收補償方式修改為“被徵收範圍內的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被徵收人可選擇兩種方式之一。”

(三)方案第八條第(三)款修改為“安置用房交付使用時間是指安置用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時,徵收人通知被徵收人的時間。”

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7日

來源 路南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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