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建議“男方婚前買房加女方名”?6大忠言點醒您,麻煩多

結婚是一件讓人覺得開心的事情,但是不管是多麼牢固的感情,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的時候,成年人的感情就會顯得有些岌岌可危,並不是說感情有多麼靠不住,只是比起生存來說,感情更是一種生活的錦上添花,如果變成了雪上加霜,這樣的感情不要也罷!很多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常常會因為房子的問題,最後鬧得不歡而散,這其中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男方在婚前買的房子,到底要不要加上女方的名字?作為一個過來人,我是不建議加上。為什麼不建議男方婚前買房加女方名?九大忠告點醒你,省得將來麻煩多!

為什麼不建議“男方婚前買房加女方名”?6大忠言點醒您,麻煩多

不建議用房子來判斷男方是否重視這段感情,感情的深厚與否,從很多方面都可以感受到,測試男方是否出於自私,是否愛你,用房子真的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是出於私心不寫名字,還是迫不得已不得不寫,相信最後的結果都不是你想要的。

婚前買房,錢是男方出的,也就是男方的房子,與女方無關,,強,加上名字其實是無理要求。如果男方願意加上名字,多數會主動提出來,如果沒有主動提出加名,很可能是有自己的想法,而且男方買房也並不是一個人的決定,男方的父母也有自己的想法。

不管是分手還是離婚,一旦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之後分開,還存在一個除名的步驟,如果房子有完全在男方名下,基本的房子與女方無關,如果無法還清貸款,銀行就不會輕易允許除名,兩個人還可能會要糾纏很久。

為什麼不建議“男方婚前買房加女方名”?6大忠言點醒您,麻煩多

通常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名字的女方,一般都是看中分手之後能否分到房子的。在一般情況下,如果婚前加名字,尚未結婚就分手,肯定是拿不到房子,結婚之後又離婚,可以得到部分房產。

如果在男方的婚前房產上加上了名字,如果女方想要再買房就變成二套,首付比例、貸款利率、稅費都不會讓人感到輕鬆。所以就有人特意在婚前購買一套房,這樣充分享受首套房的福利。

按照相關規定,婚前財產用婚後的月供,即便是男方一個人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女方也有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房子要出售的話,女方也要簽名同意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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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有關婚前買房加名字與否的全部內容,願天下有情人都能終成眷屬,不要因為一些外在物質條件而分開,這樣的感情未免太過輕薄和廉價。不知道您對此怎麼看呢?歡迎留言分享您的觀點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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