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新政!魯班獎塗上24K金,獲獎企業投標時可以“加5分”

近日,中國建築業協會公佈了2018~2019年度第一批魯班獎入選名單,(詳情鏈接:重磅!2018~2019年度第一批“魯班獎”入選名單公佈,120個項目上榜!),而剛剛吉林省長春市建委就發佈關於印發《長春市落實優質優先、信用優先工作操作規則(試行)》的通知,提出獲“魯班獎”的項目經理在企業投標時可以加“5分”。

通知提出,建築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級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省、市級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國家、省級優秀勘察設計的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採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時予以加分。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築裝修裝飾和建築幕牆工程項目,適用“優質優先”加分。

重點內容有:

1.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項目經理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1)獲“魯班獎”的加5分,有效期5年(2014年7月15日至今);獲“中國建築工程裝飾獎”的加2分,有效期3年;(2)獲吉林省“長白山杯”的加2分,有效期3年;獲“吉林省建築工程裝飾獎”的加1分,有效期2年;(3)獲吉林省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3分,有效期2年;獲長春市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1分,有效期2年;(4)獲
長春市優質工程(君子蘭杯)的加2分,有效期3年;獲長春市裝飾工程(君子蘭杯)的加1分,有效期2年。2.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1)獲吉林省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3分,有效期2年;(2)獲長春市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1分,有效期2年。3.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1)獲全國優秀勘察設計行業一等獎的加3分,二等獎的加2分,有效期3年;(2)獲吉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的加1分,有效期2年。
招投標新政!魯班獎塗上24K金,獲獎企業投標時可以“加5分”

獲“魯班獎”在投標時可以加5分,這個加分的力度可謂是相當大了,雖然只有一次使用機會,但是在建築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的情況下,5分完全可以打亂原有排名,讓投標單位絕地返生。魯班獎有如此高的加分值,當然與獎項的級別是有關的,國家級高於省級,省級高於市級。

魯班獎全稱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是國內建築行業工程質量最高榮譽獎,被稱為“中國建築行業的奧斯卡”。魯班獎以申報量大、淘汰率高著稱,能獲獎的都是全國頂尖工程。每年申報魯班獎的工程有上萬個,但獲獎的也就120個左右。

魯班獎的評選工作,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對申報工程規定了嚴格的評選條件。申報工程在達到規定規模的前提下,必須是列入各地區或部門建設計劃、嚴格履行了工程建設基本程序,已形成生產能力或使用功能,工程竣工後經過一年以上的使用檢驗,並按規定完成了全面驗收的新建工程。

工程施工質量除了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外,還必須達到全國同類工程的領先水平,是省、部範圍評出的質量最優工程。工程設計不僅要符合城市規劃、國家和部頒設計標準,還要達到省、部範圍內“先進、合理”的水平。

出現任何質量問題都會一票否決。另外,創意、安全、外觀等各種因素都不可或缺。可以說魯班獎代表了建築行業對施工質量的最高認可。

其實眾多企業都對“魯班獎”都趨之若鶩,不僅是因為一旦得了獎,在全國大部分地方投標的時候,企業和項目經理都有加分項,地方政府也會有幾萬~100萬的獎勵,鼓勵建築企業做大做強,保證工程質量。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點,每一個獲得魯班獎的地標性建築都是業界關注的焦點,得過魯班獎是建築企業開拓市場一張響噹噹的名片,可以成為建築企業承攬更多外部工程的硬招牌和創造更多經濟效益無形資源。

相互作用下,魯班獎的設立確實是創出了一大批高質量、高水平的工程。

除了“優質優先”,文件中還提到“信用優先”,建築企業的信用等級評價在企業投標時也可以加分。鐵路、公路、水運、建築等領域都有信用等級評價機制,這些都是鼓勵建築企業良性發展,優化建築市場環境的激勵機制。

文件原文:

關於印發《長春市落實優質優先、信用優先工作操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長春市落實優質優先、信用優先工作操作規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8月22日

長春市落實優質優先、信用優先工作操作規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吉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優質優先、優質優價”實施暫行辦法》(吉建招〔2014〕6號)、《吉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評標業績認定暫行規定》(吉建招〔2017〕6號)、《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全省建築業“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辦〔2018〕27號)和《關於扶持我市建築施工企業若干措施(試行)》(長城鄉發〔2018〕60號)文件要求,現就我市落實優質優先、信用優先有關事項制定操作規則如下:

一、優質優先

(一)建築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級優質工程的項目經理,省、市級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國家、省級優秀勘察設計的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採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時予以加分。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築裝修裝飾和建築幕牆工程項目,適用“優質優先”加分。

1.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項目經理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

(1)獲“魯班獎”的加5分,有效期5年(2014年7月15日至今);獲“中國建築工程裝飾獎”的加2分,有效期3年;

(2)獲吉林省“長白山杯”的加2分,有效期3年;獲“吉林省建築工程裝飾獎”的加1分,有效期2年;

(3)獲吉林省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3分,有效期2年;獲長春市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1分,有效期2年;

(4)獲長春市優質工程(君子蘭杯)的,加2分,有效期3年;獲長春市裝飾工程(君子蘭杯)的,加1分,有效期2年。

2.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

(1)獲吉林省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3分,有效期2年;

(2)獲長春市標準化管理示範工地的加1分,有效期2年。

3.下列獲獎工程業績的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在企業投標時予以加分:

(1)獲全國優秀勘察設計行業一等獎的加3分,二等獎的加2分,有效期3年;

(2)獲吉林省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的加1分,有效期2年。

(二)加分時,在有效期內只針對獎項中的一個最高獎項計分,一次有效,不累計加分。有效期以獲獎文件發佈之日起為準。項目負責人(獲獎工程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等,以下統稱項目負責人)獲獎業績經使用後,一旦中標,下次投標不得再次使用。項目負責人所負責的工程出現質量安全事故且在處罰期內的,則取消獲獎加分資格。

(三)入吉建築企業投標中使用獲獎業績加分時,應由企業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未曾使用獲獎業績加分中標其他工程項目的證明,否則不予加分

(四)獲獎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調離獲獎企業到其他單位執業的,該項目負責人投標時在原企業的獲獎項目無效,不再參與業績加分。

(五)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人獲獎業績加分的,投標人投標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工程項目獲獎證書(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2.獲獎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獲獎項目可體現項目負責人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獲獎人員註冊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5.獲獎信息以及獲獎單位名單的查詢網址(投標文件中應附加蓋公章的詳細查詢網址及網頁截圖)。

國家獎項查詢網站:中國建築業協會、中裝新網(中國建築裝飾協會官方網站)

吉林省獎項查詢網站: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方網站、吉林省建設信息網

長春市獎項查詢網站: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官方網站

(六)評標委員會應認真核查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資料,並登陸相關網站進行查詢,符合要求的形成書面認定材料並予以加分。

(七)對使用獲獎業績加分且中標的項目負責人,其加分的獲獎工程名稱、所獲獎項等主要信息分別在省、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政務網站和中標公示中予以公告。

二、信用優先

(一)施工企業投標時使用“長春市建築業企業優秀項目管理班子”做為項目管理機構的,加3分,有效期3年。項目管理機構中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質量員至少各一人應為獲獎人員。

(二)被“長春市建築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評為“優秀”的建築業企業,在投標時加3分;評為“良好”的建築業企業,在投標時加1分。加分當期有效。

(三)招標文件中規定上述兩項加分的,投標人投標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1.獲獎證書(“長春市建築業企業優秀項目管理班子”需提供加蓋公章的複印件,“長春市建築業企業信用等級評價”不需提供)

2.獲獎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長春市建築業企業優秀項目管理班子”應含有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名單);

3.獲獎人員註冊執業資格證書或上崗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獲獎信息以及獲獎單位名單的查詢網址(投標文件中應附加蓋公章的詳細查詢網址及網頁截圖)。

(四)評標委員會應認真核查投標人提供的評優資料,並登陸“長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符合要求的形成書面認定材料並予以加分。

外埠企業與我市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的,可享受上述優質優先、信用優先加分政策。

本操作規則自頒佈之日起施行,《關於轉發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長城鄉發〔2014〕43號)同時廢止。

招投標新政!魯班獎塗上24K金,獲獎企業投標時可以“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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