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停屍三日不是迷信,事實證明有一定的道理

中國古代有這麼一個習俗,那就是人死後要停屍七天。新中國成立之後變為了三天,那麼為什麼人在死後不是立即下葬,而是要等七天或者三天之後再下葬呢?

人死後停屍三日不是迷信,事實證明有一定的道理

這種習俗的起源和古人的信仰有關,古人認為人死後要七七四十九天才能夠投胎轉世,而頭七天則是回魂夜,這一天死者會回來看最後一眼。因此這一天家人要大操大辦,不能爭吵,死者看到後就會安然離去。也許很多人都認為這是迷信的說法,但這樣做也有一定的事實依據,因為在民間確實有很多人在停屍的七天內奇蹟般的生還,例如扁鵲救活已經去世的虢國太子的故事。古人對此的解釋是命不該絕,其實這和古代的醫療水平有極大的關係,而且在古代,戰亂頻繁,饑荒嚴重,很多人就是應為餓昏或者失血過多而休克卻被人當成死亡,從而被活埋了。之所以有此習俗,也許從客觀上,古人也是在儘量避免此類錯誤的發生。

新中國成立後,這一習俗略有改變,有的地方停屍的時間改成了三天。最近發生的一件事,證明了這一習俗也有一定的道理。事情是這樣的:重慶忠縣雙桂鎮九龍村75歲老人古坤芝,因患卵巢癌而於2018年12月16日去世,按照習俗,家人裝殮了老人,設起了靈堂,準備三日後,也就是12月19日下葬。可在下葬的前一天,老人卻奇蹟般地又甦醒了,於是,家人撤掉靈堂,喪宴改成了壽宴,為老人的重生慶祝。雖然老人重生七天後真的去世了,但對兒女來說,他們心裡了無遺憾,因為,在老人重生的這七天內,他們為母親提前過了最後一個生日,而且聽說,老人死前吃了肉喝了酒,走時沒有痛苦,相當安詳。

人死後停屍三日不是迷信,事實證明有一定的道理

所以,對於習俗,我們要一分為二的認識和看待,也許其中有一定的迷信思想,但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還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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