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案速遞︱女子凌晨專門“光顧”沿街商鋪 九個月瘋狂作案49起

烏某曾因犯盜竊罪,於2017年1月被丹陽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出獄後,她竟絲毫不知悔改!重獲自由僅4個月又重操舊業,直至2018年4月被抓獲時,盜竊作案竟達49起,涉案數額十萬餘元!近日,經丹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丹陽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烏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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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烏某出生在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自小在鄉下農村長大,法律意識淡薄,18歲成年時也並未去申領居民身份證,之後一直以烏某自居。後與家鄉本地一男子成家,生了兩個孩子,由於生活困難,2016年底,她便來了江蘇鎮江打工。沒有身份證,自己又大字不識一個,烏某在打工時工資並不如同樣工種的員工高,再加上初來乍到,對周圍環境一時難以適應,在這種情況下,她染上了毒癮,在精神麻痺中尋求刺激,每月的那一點工資也根本不能夠承擔她的開銷。此時,烏某便動起了歪腦筋,想通過“捷徑”發財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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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份的一天凌晨1時許,烏某刑滿釋放後第一次作案,她和3名老鄉來到常州金壇某酒店,偷得香菸數十包。之後,他們繼續順藤摸瓜,沿著街面尋找下一個目標,據吳某供述,有時候從凌晨1時至3時,烏某等人就連續作案四五起。就這樣,從常州、蘇州到丹陽一路行竊,烏某等人在短短九個月時間內作案4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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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9日凌晨4時許,丹陽公安民警在新民西路路段巡邏過程中發現一女子形跡可疑,身上背滿了電腦、香菸、吉他等物品,該女子正是烏某。經過初步盤問,她交代了自己當日凌晨2時至4時期間,在丹陽市某飯店盜竊作案的5筆事實。至此,此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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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察官介紹,烏某夥同他人作案的49起犯罪事實中,大都採用用力拉拽玻璃門或者用工具撬開門鎖的手段,行竊對象均是沿街店鋪,如菸酒店、水果店、藥店、油漆店、火鍋店、洗衣店、蛋糕房等,時間均是選擇在夜深人靜的凌晨1點至清晨期間。

檢察官提醒

檢察官提醒廣大商戶,又到歲末年初,業主要進一步提高防範意識,有條件的建議安裝報警器和視頻監控設備。店鋪打烊後,門窗一定要關緊鎖牢,儘量將現金存入銀行,將其他貴重物品存放在安全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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