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法院巡迴審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案

鄧州法院巡迴審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案

庭審現場

鄧州法院巡迴審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案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餘銳接受記者採訪

2018年8月21日下午5點,鄧州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桑莊鎮桑莊社區巡迴審理一起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糾紛,鄧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餘銳等7名人大代表觀摩庭審,河南法制報、大河網、映象網、南陽電視臺、南陽電臺、南陽晚報、南都晨報、鄧州電視臺、今日鄧州等9家媒體參加庭審活動。

2017年6月29日22時30分左右,田某醉酒後駕駛兩輪摩托車行至鄧州市桑莊鎮某村時,撞到房某堆放在道路上的沙堆後摔倒死亡,經公安機關事故認定,田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房某負次要責任。經有關機關調解,房某向田某六位親屬支付2萬元賠償款。現田某六位親屬以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糾紛為案由訴至鄧州法院,要求房某及對該路段負有管理責任的鄧州市交通運輸局、鄧州市農村公路管理所連帶賠償六原告損失20餘萬元。

鄧州市法院桑莊法庭受理該案後,多次到村走訪,實地瞭解案情,因考慮到此類案件具有典型意義,在農村影響較大,為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桑莊法庭的法官決定在當地進行巡迴審判。

經審理,該案爭執焦點為六原告損失數額的確定及賠償責任的承擔,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及辯論。經合議庭評議認為:田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中撞上被告房某堆放在路邊的沙堆,造成田某死亡,經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認定,田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房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其事實清楚予以確認。合議庭當庭宣判,判決被告房某賠償六原告各項損失5萬餘元;被告鄧州市農村公路管理所賠償六原告各項損失3萬餘元;駁回六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庭審結束後,鄧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餘銳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這起交通事故是因為路旁堆放的雜物所造成,在當地司空見慣的事情所引起的法律後果,法院在案發地用巡回法庭的形式,既審理了案件,也給廣大公路沿線的人民群眾上了一堂很好的很深刻的法律宣傳課。希望廣大公路沿線的群眾要切實按照國家公路法規的規定,規範自己的行為,同時建議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道路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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