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春天就来了
万物复苏
怎么样?
你是不是也有点小萌动?
想去游历祖国的大好河山
吃尽大江南北各色美食
……
想想不行啊?!
再说了,我们还有年休假,可以“挥霍”
年休假,你知道多少呢?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谁能休?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
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
《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休多久?
《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谁不休?
《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怎么休?
《条例》第五条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没休咋办?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谁监管?
《条例》第七条规定: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得在留言区告诉局妹
你打算去哪里休假?
让局妹也畅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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