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在家“带薪”看娃!一纸通知让人心安

摘要

中青评论

在特殊时期,预防疫情不能误,家庭和谐与企业效益也不能误

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发文《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在疫情特殊时期,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

允许在家“带薪”看娃!一纸通知让人心安

此政策一出,便在网上引起一片叫好之声,不少网友心中担心的事情,终于有了解决办法。在此之前,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已经推迟开学时间,面对大量未成年人居家无人看管的无奈现实,此政策的发布,实属一场“及时雨”,是贴合现实的人性化之举。

这一人性化的政策带给我们诸多启示。首先,特殊时期的政策要结合实际,贴合民众利益,并及时推出配套措施。《通知》的发布,也是之前各类学校推迟开学造成的“连锁反应”。对不少人来说,孩子可谓家庭生活的重心,如果要居家照顾孩子,就势必会影响工作,由此引发员工职业发展、企业经营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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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这个政策考虑到了多个群体的现实诉求。员工不必担心因居家照顾孩子而影响工作。《通知》有明确规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而且,企业也不必过度焦虑劳动力流失的问题,按照《通知》的要求:鼓励在家看护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提供劳动;鼓励职工之间调班轮休,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运转。这些举措配合而行,可谓既满足了现实要求,又尽量保障了不同群体的利益,可谓十分人性化。

再者,特殊时期的政策要依规而行,在法律的范围内结合实际灵活应变。这次北京市发布的《通知》也是根据劳动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精神来制定的,并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近日对外通知的要求:企业不得开除因疫情防控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因此,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应该是疫情特殊时期处理企业与员工关系的基本立场,企业趁疫情之机伤害员工权益的行为将被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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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为了抗击疫情,全国上下一盘棋,众志成城克时艰。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支持、理解包容,成为现实之需,也是形势之必然要求。在特殊时期,预防疫情不能误,家庭和谐与企业效益也不能误。尽管疫情对正常的经济生产活动有一定冲击,但在政策的制定与落实上,以人为本的立场不能丢,侧重民生的原则也不能丢。北京市发布的这一新政策,是民众期盼的正能量,不仅应在北京市得到扎实落实,还值得全国其他地区参考与推广。相信,在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理解、配合与帮扶下,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防控疫情攻坚战!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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