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失业,这两金必须领

如果失业,这两金必须领

有几笔钱,这个时候就派上了用场:应急储备金、离职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金。

如果失业,这两金必须领

01

紧急备用金

其中生活资金规划,是指:

吃穿住行,这些日常生活开支必须满足。我们要考虑可能的意外状况,比如失业,至少需要留存半年的生活资金。如果你的安全感比较低或者家庭变动较多,可以考虑留存多一点,比如一年的生活资金。


我们无法预测意外什么时候降临,未雨绸缪是个好习惯。如果你在平时就有储备生活资金或者存钱储蓄的习惯,哪怕大环境再差,真的不幸中断工作,也能有一笔钱助你平稳渡过困难时期。

如果确实入不敷出,无法存下应急储备金,我们还可以关注另外两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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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经济补偿金

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清楚“经济补偿金”是什么,或者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而很多企业在辞退员工时甚至会打马虎眼把补偿金的事给“忽略”掉。

其实,无论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被迫主动提出辞职,只要满足劳动法规定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3种情形,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像企业裁员这种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要怎么付?付多少?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段话很好理解,假设张三在某企业工作满2年,遭遇企业裁员就能获得2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工作不到半年,只能获赔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要注意的有两点:

(1)“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被辞退前那个月的工资。

(2)“工资”的范围不单指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还包括计件/计时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所有应发报酬。

相当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为“过去12个月所有应发工资的平均数”。

实际情况是,很多不道德的企业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会按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者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所以万一不幸被裁,一定要注意这点。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失业,这两金必须领

这个怎么理解呢?举个栗子:

假设张三在深圳工作,被裁员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4万,已超过“深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8348元”的3倍,那么张三可获得的补偿金月标准最高为8348*3,约2万5千。如果张三在该单位工作15年,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也就12年,预估可获得的经济补偿总额为2.5万*12。

所以,如果真的不幸遭遇“裁员风波”,劳动者在沮丧之余还是应早做打算,争取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

如果没有遇上裁员风波,而是平时无故被企业辞退,即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有权要求企业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更不幸遇到企业不予发放或者恶意拖欠补偿金,劳动者可准备好书面材料,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人会觉得,仲裁太麻烦,流程也长。但千万不要小看仲裁的作用,如果你是在企业工作多年的老员工,无端被裁后应得的补偿金数目还是不小的,可以帮你平稳过渡一段时间。而且劳动仲裁部门还是很愿意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力的,企业也怕监管部门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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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失业保险金

虽然很多人有社保,但关注更多的是医疗、工伤、养老、生育等项目,很少人会留意“失业保险”,甚至被失业之后,都没想过去领“失业保险金”。

如果是短时间失业还无妨,如果是长时间失业,就很有必要关注“失业保险金”,尤其是在就业环境低迷的情况下。

像郑州这边的失业保险金,一个月就有1380元保底。省吃俭用的话,在市区外合租一个小单间+吃饭,其实是够的。

而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代失业人员缴交社会医疗保险,相当于不但给你发生活补助,还免费帮你交医保。万一失业期间不幸生病,医保也能正常报销使用。

如果失业,这两金必须领

但不是所有失业人员都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得满足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第二点需要特别注意。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①终止劳动合同的;

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④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和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⑤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约离职,这些都不算“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至于失业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流程等,不同地区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议大家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或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咨询办理。

有一个事也要特别注意:

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时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的,视为已实现就业,不予办理失业登记。

作为职场人:

首先,要特别重视日常的自我修炼,拥有强劲的职业竞争力,不至于一旦寒冬来临就首当其冲沦为“被失业”大军的一员。

其次,还要养成良好的财务规划习惯,合理储蓄,以防不时之需。

最后,对关乎切身利益的条款规章,也要有一定了解,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那些抵御能力强的人,才能真正温暖过冬。

若真不幸成为“失业大军”中的一员,希望今天分享的知识能对你有所帮助,关注我以后分享更多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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